固然统统都很新奇,可四周的氛围也充满了人类的气味。玄衣闻多了头晕脑胀,便把脸埋在了简禾的衣服上――固然,她跟街上的这些家伙一样是人类,可他却不架空她的气味,乃至感觉她脖颈发梢处有阵清甜的体香,让他老是不由自主就凑上去嗅。
简禾:“???”
――小彩蛋――
除了进城的第一天,这也是玄衣第一次被那么多人类包抄。他把下巴搭在了简禾的肩膀上,两个尖角把小兜帽顶得老高,猎奇地望着两边的风景后退。
冬夜,华灯初上。小孩儿手执绘有金鱼的花灯在大街冷巷跑过,灯笼里的火光扑闪扑闪。小贩扛着冰糖葫芦慢悠悠地走着。江心的船中有人操琴,清越琴声不断如缕,随清冷的夜风飘远。
对此,玄衣表示得毫不感兴趣,但并没有回绝。一起相处这两个月,简禾已经摸清了他“不回绝就是承诺”的脾气,便放心肠点头定下了路程――去江边的一座闻名的酒家用膳,坐花船弄月游江。
玄衣目光闪了闪,眼中有些动容,但很快粉饰住了,咧了咧小尖牙,道:“谁奉告你拔.出来没用?魔族人的额心鳞片是一味良药,送给心仪之人,也是有庇护她的一层意义。”
“既然升上去是因为点着了火,那等火烧完了,终会有落下来的时候。”玄衣不屑道:“不实在际。”
巴特,像玄衣如许的人,是绝对不成能本身给本身制造缺点的。
她却说如果是她,白送也不想要它。
“它看起来好凶哦。平时要喂甚么东西?肉吗?剩饭剩菜吗?”
简禾给他裹紧了小袄子,浅笑道:“好,解缆了。”
明天,内里人潮拥堵,人气混乱,玄衣的气味隐于此中,反倒没那么轻易被看出是外族,明显是个千载难逢的散心机遇。
明天,内里人潮拥堵,人气混乱,玄衣的气味隐于此中,反倒没那么轻易被看出是外族,明显是个千载难逢的散心机遇。
简禾:“……”
人类仇视魔族,城中另有那么多仙门后辈来交常常,如果让他们发明有魔族人在信城中,搞不好会脱手对于玄衣,把他赶出去。为了制止费事,也因为养伤,这段时候,玄衣只要在夜深人静时才气无所顾忌地出门。
如果缺了鳞片的处所是额心,那就更费事了。起首这处所就在脸上,底子粉饰不了,只要不瞎都能看到。在战役的时候,这个马脚百分百会被敌手对准进犯。
几个小孩儿的重视力已经被吸引了畴昔,叽叽喳喳隧道:“姐姐,它长得好怪啊,那么黑。”
玄衣寂静了,在氛围里辩白半晌后,必定道:“腐尸。就在这里,在我们的船上面。”
雕花窗外,数不清的天灯飘飘荡扬飞上夜空,玄衣抬头,敞亮的光点在他的眸子中集合又飘散:“他们在做甚么?”
其他大部分的生肉则留给了玄衣――别看他体积小,实在胃口大得很,食量比简禾大很多了。现在身材好转,也不消再像一开端那样,老是防着他闹肚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