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衣日记》
看来BOSS是合用至上主义,从小就没啥浪漫细胞。要不是颜值与战役力都爆表,今后恐怕连把妹子也会成题目。
她内心鬼畜地飞过了一片弹幕――㚐㚐,您冒烟都冒得跟个点着火的小煤球似的了,就算我是瞎子也看得见好么!
这时候的鳞片扎根很深,如果掉落了,除了会产生剧痛外,另有很大的概率没法再长出新的鳞片覆盖,相称于无缺无损的铠甲呈现了一个裂口。
两人一向呆在船舱里,没有决计节制船只飞舞的方向。不知不觉,他们就来到了一座拱形的石桥上面。
明天,因为是一年一度的除夕, 简禾早前就跟玄衣发起一起过个节。
就在穿过桥洞时,一向懒洋洋地坐着、跟简禾有一搭没一搭说话的玄衣俄然坐直了身材,鼻子在氛围里吸了吸,奇道:“有股味道。”
两人定睛一看,公然,就在刚才船底的位置,那乌黑的翻滚的江水中,飘起了一只裹着水草的腐臭人手,指甲猩红,断口处被啃得稀巴烂,连着肉屑的筋脉白骨清楚可见。
明天,内里人潮拥堵,人气混乱,玄衣的气味隐于此中,反倒没那么轻易被看出是外族,明显是个千载难逢的散心机遇。
简禾:“???”
巴特,像玄衣如许的人,是绝对不成能本身给本身制造缺点的。
其他大部分的生肉则留给了玄衣――别看他体积小,实在胃口大得很,食量比简禾大很多了。现在身材好转,也不消再像一开端那样,老是防着他闹肚子了。
幸亏,魔族敬慕强者。作为将来的魔族扛把子,玄衣就算不主动示爱,也必定不会打光棍。只需勾勾手指,就有大堆人抢着把额心的鳞片送给他了。
如果缺了鳞片的处所是额心,那就更费事了。起首这处所就在脸上,底子粉饰不了,只要不瞎都能看到。在战役的时候,这个马脚百分百会被敌手对准进犯。
玄衣寂静了,在氛围里辩白半晌后,必定道:“腐尸。就在这里,在我们的船上面。”
要晓得,魔族人平生只换一次鳞。小时候,身上有部分皮肤是没有鳞片覆盖的,那也是幼年的他们最轻易受伤的部位。成年前夕的那次换鳞后,鳞片会武装到满身的每一寸,像铠甲一样伴随他们平生。
船缓缓驶向江心,简禾把一小半的羊肉、牛肉都倒入滚烫的汤中涮了几秒,夹出来后沾点酱油葱花送进嘴里,入口即化,唇齿留香。
幸亏,简禾主动来搭话后,玄衣的表情较着有所好转,冒出的黑烟渐突变淡消逝。他终究动了尊蹄,轻巧地往下一跃,跳到了稍矮的桌面上,再谙练地顺着简禾手臂往上一爬,坐到了她怀里,两只前蹄放在了她心口。
简禾:“……”
没想到魔族人的示爱体例竟然是拔下额心的鳞片送给对方,这波操纵是真•用生命剖明啊。
对此,玄衣表示得毫不感兴趣,但并没有回绝。一起相处这两个月,简禾已经摸清了他“不回绝就是承诺”的脾气,便放心肠点头定下了路程――去江边的一座闻名的酒家用膳,坐花船弄月游江。
送走了几个小魔星,简禾排闼进屋。屋里没有点灯, 玄衣居高临下地坐在了高柜顶, 斜睨着她, 两只圆滚滚的眸子反着光, 明显有些不满,身上还滋滋地冒着黑雾。
几个小孩儿固然奸刁,却也很听话,听到简禾的叮咛, 相互望了对方几眼,就都乖乖地跟简禾挥手道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