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进城的第一天,这也是玄衣第一次被那么多人类包抄。他把下巴搭在了简禾的肩膀上,两个尖角把小兜帽顶得老高,猎奇地望着两边的风景后退。
“既然升上去是因为点着了火,那等火烧完了,终会有落下来的时候。”玄衣不屑道:“不实在际。”
咸吃萝卜淡操心,天子不急寺人急,人家有大把妹子列队奉上门,以是说,她刚才传授的所谓套路底子没有效武之地啊!
用人类的词语说,额心鳞片就是魔族人的“聘礼”。
明天,因为是一年一度的除夕,简禾早前就跟玄衣发起一起过个节。
明天,内里人潮拥堵,人气混乱,玄衣的气味隐于此中,反倒没那么轻易被看出是外族,明显是个千载难逢的散心机遇。
……
魔族人的嗅觉上佳,比狗鼻子还灵。归正简禾现在除了江水的腥气,别的甚么都嗅不到了:“甚么味道?”
简禾:“???”
如果不是几个小孩儿拖了点时候,他们早就已经解缆了。
这时候的鳞片扎根很深,如果掉落了,除了会产生剧痛外,另有很大的概率没法再长出新的鳞片覆盖,相称于无缺无损的铠甲呈现了一个裂口。
几个小孩儿固然奸刁,却也很听话,听到简禾的叮咛,相互望了对方几眼,就都乖乖地跟简禾挥手道别了。
船缓缓驶向江心,简禾把一小半的羊肉、牛肉都倒入滚烫的汤中涮了几秒,夹出来后沾点酱油葱花送进嘴里,入口即化,唇齿留香。
“它看起来好凶哦。平时要喂甚么东西?肉吗?剩饭剩菜吗?”
两人一向呆在船舱里,没有决计节制船只飞舞的方向。不知不觉,他们就来到了一座拱形的石桥上面。
如果缺了鳞片的处所是额心,那就更费事了。起首这处所就在脸上,底子粉饰不了,只要不瞎都能看到。在战役的时候,这个马脚百分百会被敌手对准进犯。
――小彩蛋――
看来BOSS是合用至上主义,从小就没啥浪漫细胞。要不是颜值与战役力都爆表,今后恐怕连把妹子也会成题目。
未免水波把船上的东西晃到空中,船舱里都是矮桌坐垫。
她内心鬼畜地飞过了一片弹幕――㚐㚐,您冒烟都冒得跟个点着火的小煤球似的了,就算我是瞎子也看得见好么!
其他大部分的生肉则留给了玄衣――别看他体积小,实在胃口大得很,食量比简禾大很多了。现在身材好转,也不消再像一开端那样,老是防着他闹肚子了。
巴特,像玄衣如许的人,是绝对不成能本身给本身制造缺点的。
人类仇视魔族,城中另有那么多仙门后辈来交常常,如果让他们发明有魔族人在信城中,搞不好会脱手对于玄衣,把他赶出去。为了制止费事,也因为养伤,这段时候,玄衣只要在夜深人静时才气无所顾忌地出门。
“我不听话的时候我娘会揍我屁股,它不听话的时候,姐姐你也会打它屁股吗?”
玄衣板着脸道:“你感觉我会在乎这类小事?”
另有,也不晓得是不是他端菜端多了头昏目炫,总感受那小怪物斜睨他的目光凉飕飕的,的确跟个大活人似的……
“你养了它多久啦?”
幸亏,魔族敬慕强者。作为将来的魔族扛把子,玄衣就算不主动示爱,也必定不会打光棍。只需勾勾手指,就有大堆人抢着把额心的鳞片送给他了。
玄衣目光闪了闪,眼中有些动容,但很快粉饰住了,咧了咧小尖牙,道:“谁奉告你拔.出来没用?魔族人的额心鳞片是一味良药,送给心仪之人,也是有庇护她的一层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