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 紫嫣是有甚么事情吗?”甄宓从书籍中昂首, 轻声问道。
在当代的时候倒是无所谓,她家里不希冀她有多么大的成绩,只要她过得高兴舒畅便能够,可在这里,在这个命如草芥的东汉,保存的需求催促着她不竭地向前,不竭的尽力,不然说不定甚么时候她的命就没了。紫嫣固然喜好落拓的糊口,可她更酷爱本身的小命,之前念诗老是感觉那首生命诚宝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在故,二者皆可抛的诗非常大气澎湃,令民气生神驰,可现在,紫嫣却感觉,处在如许一个朝不保夕的期间,非论是爱情还是自在,都没有本身的性命更宝贵。
第二日一早,一袭男装短打打扮的紫嫣就背着本身的背篓牵着毛驴出了门,固然紫嫣自以为本身的武力值还不错,不过这个世道男人毕竟比女子要安然一些,为了少些费事,紫嫣每次出门都是如许一幅男装打扮。
不过紫嫣的手里到是不缺钱,除了甄宓给的,甄夫人犒赏的,另有本身的人为以外,她每次外出都能打到一些猎物,采到的一些贵重的药材除了留着自用,还会被她卖出去一部分,以是她手头上还是很宽松的,起码买一件油衣还是很轻松的。
只一个上午的时候,紫嫣就采了渐渐一大筐的草药,多亏了有她家敬爱的毛驴同道,不然她还真不见得带的归去。中午时分,紫嫣在山腰处找打了一个水潭,这到处所位置不错,背山面水,有水源四周也没有太多的杂草,非常合适安营扎宅。她既然筹算在山上带个两三天,那天然是要找个处所作为本身的常驻地的,这里就非常的合适。
骑着小毛驴向着燕山山脉赶去,路上到是赶上了一些要进城的人,袁绍素有贤明,治下的民风也还不错,邺城又是他的老窝,以是糊口在这里的百姓日子虽说不上多么充足,却也还能说一句衣食无忧,起码比起那些食不充饥的人来讲,他们的日子要好上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