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鬼,说不惊骇,那是不成能的。但歌乐一贯能节制本身的情感,即便心中惊骇,面上也能做到不动声色,“这里是天国?”
世上就不会有掉馅儿饼的功德儿。歌乐在心中翻个白眼,面上却非常平静道:“如何互换?”
歌乐嘴角扯开的弧度生硬在原地,目光扫过大殿两边站着的青面獠牙的侍卫,心脏猛的抖了一下。
“哎呀,婆婆妈妈那么多做甚么,阎王还等着我们呢。”不耐烦的声音再次响起,本来是男人右边的那鬼在说话,“喂,你今后就和九鬼大人合作,事事都要听九鬼大人的叮咛,鞍前马前任劳任怨!”不是咨询,而是直接下号令。
“你就是阎王?”
歌乐表情愉悦的拍鼓掌,并没有遵循男人的话进屋,而是提步向巷子的另一头走去。她不会再像宿世那么傻,白白的归去替李明汇背黑锅。
歌乐靠在一面墙壁上,一辆除了铃铛那里都响的老式自行车在她面前吼怒而过。自行车上的人歌乐另有印象,恰是隔壁胡衕中的林家大叔。
歌乐眼中升起一抹嘲笑,她活在人间的时候糊口的不由自主,莫非到了天国还不能自在?
至于她爸爸李金为甚么会发那么大的火,美满是因为那笔钱,是这个家明天夏季的过年钱。
大殿中站着的统统鬼都同时呼出一口气,“可总算是将这祖宗给送走了啊。”
“甚么是精力之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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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矮的楼房,充满各种或粗或细的电线。冷巷子里耸峙着颤微微已经倾斜了,好似一阵风刮过都能倾圮下来的电线杆。电线杆中间搁着八十年代的那种灰扑扑的老旧渣滓桶,三两只野猫在内里倒腾着找食。
从三楼赤条条的跳下去,竟然都没死掉?歌乐嘴角咧开一点不晓得是苦涩是讽刺还是愉悦的笑容,明天报纸的头版头条多数是‘嫁入朱门惨遭丢弃,李歌乐跳楼他杀’,然后是各种声情并茂添油加醋的阐述。
歌乐的认识再次堕入暗中。不晓得过了多久,一阵砭骨的北风将她冻醒过来。歌乐的身材抖了一下,才缓缓展开眼睛,入目一片乌黑。
阎王并没有多说甚么,挥袖在歌乐的眼睛上悄悄扫过,在歌乐还没反应过来之时,双手一送,就将她推动了重生之道。这闪电般的速率,这迫不及待的态度,仿佛……赶瘟神。
“对!”坐在中间的长发男人终究开口,面具后的眼睛冷冷的扫过歌乐。歌乐这才瞥见,这男人的双眸竟然是红色的,如红宝石普通刺眼夺目。
“我有甚么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