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12赛季奥斯本有迷上热火三巨擘式的巨星篮球,富丽炫酷,气力超强,还在10~11年见证了风城玫瑰德里克罗斯的奇异赛季,当时的公牛仿佛将近答复自迈克尔乔丹今后衰颓的公牛,当时的罗斯,的确是没法戍守,快如闪电的冲破,以及狂霸的打法,的确不能再帅了。随即又赏识了曾经不喜好的马刺式篮球,马刺篮球是典范的团队篮球每小我都能得分,都能传球,都能戍守,并且共同默契,被球迷戏称为12巨擘。统统这些都被奥斯本看在眼里,即便没有经历过公牛王朝,但是也算是把联盟的两大篮球范例抚玩个遍,巨星篮球的富丽与团队篮球的完美都是奥斯本所寻求的,以是也就有了之前说奥斯本算是真正的篮球迷。
奥斯本想了一会儿说道:“我想了半天还是只要那几个选项,湖人,公牛,热火,马刺,尼克斯这几个球队。都会我喜好纽约另有洛杉矶,迈阿密,球队我喜好马刺与公牛,热火。但是湖人有科比,还是pass掉,科比算得上是巨星杀手,能跟他共同的也就是加索尔那种气力强还没有野心的球员,我可不是那种没有野心的球员,纽约尼克斯球队也是巨星墓场,几近每个转会到纽约尼克斯的超等巨星都得变报废。马刺主锻练**维奇也是太刚强,乃至比拉里布朗的掌控欲要强分歧适即将成为巨星的我。公牛我固然故意答复它,但是周期太长,我没偶然候,那就只好是迈阿密热火了。韦德作为二当家还是很合适的,他和詹姆斯伉俪般的默契连我都恋慕妒忌恨,就选热火啦,可贵我喜好迈阿密美好暖和的风景,还喜好热火这个球队,更喜好韦德如许为了胜利能够甘心捐躯本身的二当家。真是可遇而不成求的完美火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