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岚一面持续沿着阴暗的古河道奔逃,一面斜着眼睛,眼看着明白狗的前爪只差那么几寸就要落到本身的屁股上了,俄然吐掉衔在嘴里的鹿崽,往中间纵身一跃,跳上一块半米高的卵石。明白狗没有防备,再加上长满青苔的河床滑得像涂了一层油,想收敛脚步,已经迟了,在惯性感化下,身不由己地超出紫岚,滑行到前头。
紫岚在铺满鹅卵石的古河道又奔驰了很长时候,乌黑一团的天空逐步透出一抹亮色,天涯出现一片玫瑰色的晨光。它已跑得精疲力竭。听听身后的明白狗,也已气喘吁吁,累得连吠叫声都沙哑了。凭经历,它晓得狗的仆人已被远远地甩在前面了,但明白狗仍然没有罢休的意义。紫岚内心又气愤又迷惑。按常理,一条狗是对于不了一匹狼的,狗以是能在凶悍的野狼面前勇猛善战,那是因为依仗着仆人的权势。俗话说狗仗人势。一旦仆人没在身边,狗的威风立即锐减,由英勇的斗士变成夹紧尾巴逃命的懦夫。现在,明白狗的仆人早已不知去处,明白狗并不笨拙,是应当晓得这一点的呀,它为甚么还紧追不舍呢?莫非说明白狗吃了豹子胆了?抑或是条神经庞杂的疯狗?紫岚想,或许这条明白狗是血缘纯粹种类优良的军犬。军犬是狗中的精英和豪杰,其胆量和力量都是能够和狼相媲美的,倘若真是如许,它紫岚算是倒了八辈子大霉了。
现在反击无疑是去送命,紫岚躲在离鹿场远远的一丛蒿草的背后,耐烦地等候着。夜露打湿了它满身的狼毛,湿漉漉的,如许也好,它想,能够盖掉些它身上那股刺鼻的狼的气味。
但已经迟了。紫岚已逃出了郎帕寨的地界。
再说明白狗,没防备那匹正在流亡的狼会朝本身俄然反攻。它躲闪不及,肩胛被锋利的狼爪抓出了好几道血痕,脊背上被狼牙连狗皮带狗毛咬去了一块,火烧火燎般地疼。幸亏它反应还比较快,当场打了两个滚,才算把残暴的狼从本身背上抛弃了。
启明星升起来了,就像黑缎子上缀着一粒宝石。终究,草棚上的篝火垂垂燃烧,只剩下一堆暗红色的炭火,猎人在炭火边脑袋一沉一沉地打起了打盹。那条明白狗也蜷起尾巴,卧在草棚的竹梯子上,把狗头埋进两条前腿之间。明白狗和它的仆人辛苦了一夜,都倦怠了;天快亮了,一夜安然,他们都麻痹了。紫岚很镇静,它在冰冷的露水中泡了整整一夜,要的就是面前如许的最好偷袭机会。
明白狗吃了大亏,这才觉悟过来本身正处在极度伤害的地步。狼总归是狼,哪怕有身临产也比草狗强几倍。现在憬悟已经晚了。回身逃命吧,明白狗想,但退路已被狼封死,再说本身在长途追击中已跑得精疲力竭,恐怕很难逃出狼的魔爪了。它只好虚张阵容地汪汪吠叫,希冀本身的叫声能唤来仆人,共同对于那匹狼。但仆人离它实在太远了,人类的听觉和嗅觉是非常麻痹和痴钝的,不成能像狗或狼那样循着气味追踪到这里来。它的叫声只换来山谷间浮泛的反响。它另有一个绝招,就是摇尾乞降,但这绝招面对狗伴和人类另有实效,用在嗜血成性的恶狼身上,只能是徒劳。明白狗逃也逃不脱,降也降不得,只好以死相拼了。
看来,只能应用狼的聪明实施奇袭了。紫岚细心察看了一下地形,跑到一个三角形的泥塘里,打了两个滚,稀泥浆糊满了满身,把狼身上那股呛鼻的血腥味完整压挡住了。它还不放心,路过一片羊蹄甲花丛,咬下一大束,衔在嘴里,然后,悄无声气地爬到栅栏外,又察看了一番,直到确信巡查的至公鹿、草棚里的猎人和那条明白狗还都被蒙在鼓里,这才以闪电般的速率纵身一跃,跳进一人多高的木栅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