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棱镜起源 > 第十二章 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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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头上面有大量活泼的毛细血管。如果用蛮力把甲虫从嘴里扯出来,这将不成制止的把舌头撕破。

这是我在地上抓到的。个头不大,也就是中指指甲盖大小。这中虫子平常以一种树叶为食。树的名字我不晓得叫甚么,可我晓得那种树叶对人来讲也能吃。只不过大量的进食会引发腹泻罢了。

我要它的头先进入我的嘴里,然后再渐渐咬下去。

用藐小健壮的藤蔓绑住裤管的一头,那么就能获得一个非常健壮耐用的布兜。这个东西能够装住除了液体以外的统统体积比较小的物品。

就像现在这只甲虫一样。它已经紧紧地抓住了我的舌头。

这是我来到这座荒岛上的第二十九天。只要在过完明天这一天,我就算是在这个岛上度过完完整整的一个月了。

在明天早晨的时候我已经处理掉了一头个头非常小,但竟然企图吃掉我的野猪。

为此我需求在沿路不竭地弥补食品。

小型生物太多了。甚么野鸡野猫的。我从小岛边沿一起向中间的那座火山进发,途中就碰到过很多的野鸡。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我并没有急着去捕获它们。

田野求生中,实在利用虫子的安然性还是相对较高的。

近似于大型野兽的生物,除了野猪以外乃至另有熊。

这是棕熊合适糊口的气候么就有熊?

在明白奉告各位详细味道之前,我必须提示一点。那就是在吃近似于甲虫蚂蚱之类的虫子的时候,最好还是把他们的脚给扯掉。

不带吹牛逼的。那种乳红色的液体夹带着肠子甚么的,全在嘴里爆开。

大佬,你有没有考虑过它还是活的。听任一只腿脚健全还带着倒刺的虫子在嘴里乱跑,你是嫌我现在还能说话呢还是嫌我更新的速率不敷快?

没错,我如果想要爬到山顶上去,遵循这类高度我起码需求爬上一天。

边吐血水边把手里的甲虫一条腿一条腿的撕掉。(请答应我如此的暴力。哥们满嘴额血腥味,hold不住了)接下来要做的,那就是我要它亲眼看着本身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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