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炼凡仙 > 第十四章 土胡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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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神赐,洪君又想到既然是神赐,那估计这兵器应当有甚么分歧,不然胡来不会再洪君提到这兵器之时,严峻惊骇。

又是一个时候后,一个身着灰色兽皮衣,面庞粗暴,身高足有两米三的大汉,走出了庞大的石门。

看到这大汉,洪君眼睛一亮,打了一个呼哨,表示他在这边。

天气已晚,洪君筹办明日再去,夜晚的莽荒古林,更加伤害,固然他现在是深处莽荒古林的核心,但是夜晚的伤害,还是不是他能够应对的。

看着胡来惊骇严峻的模样,洪君有些吃惊,“‘天神所赐’,莫非这里的金属都是神在掌管?!”

洪君一摆手,让胡来去看了,而他本身还是是靠墙坐下,无聊的取出血肉,一口一口的吃着。

听到洪君不是扣问他们族长的兵器,胡来松了口气,惊骇严峻的神采垂垂消逝,道:“如许啊,这个我倒是没重视过,不晓得有没有,如许,你等着我去看看!”

这金属兵器,既然是神所赐,那洪君感觉,这个天下的金属应当就是神所掌控,毕竟金属但是比石头骨头来要坚固太多了。

疑问在洪君心头升腾,不过很快洪君临时压下疑问,扒拉点胡来捂着他嘴的手,洪君道:“不是要你们族长的兵器,我的意义是你们族中有没有与那类似的东西,比如像石头如许的,只不过类似罢了!”

这大汉之以是对洪君如此,是洪君每次前来,都会给出很多的好处,单单是那些血肉,就足以让这大汉笑容相迎。

洪君不是没想过寻一头荒兽代步,只是荒兽仿佛灵智不高,难以顺服,至于妖兽,灵智固然比浅显荒兽要高,但却并分歧适做代步之用,他也想要找一匹天马,只是这天马可不是他想要就能有的,遵循洪君的猜想,这天马估计是被神所掌控,以是洪君的代步设法,一向落空。

做完统统后,洪君看着边上的石矛,做了一个决定,他需求一柄金属长枪,石质的兵器,已经满足不了的他的需求了。

而洪君的设法,就是去这些部落汇集金属,当然因为金属的罕见不成能等闲汇集到,以是洪君筹算用他猎杀到的猎物来调换!

洪君与大汉打了号召,没有拐弯抹角,直奔目标,径直道:“胡来,此次来,我是想要调换一些金属的!”

半晌后,洪君展开双眼,吞吃的血肉炼化,他的血气和力量都规复了很多,看着高大的石门,洪君在等人。

“嗯,去吧!”

一夜歇息后,洪君早夙起家,清算了一下,带着他措置好的血肉,分开了山洞,向着古林外走去。

土胡部落,一个与黑山部落一样的劣等部落,在洪君之前的一些打仗中,这土胡部落的气力要比黑山部落强一些。

喘气半晌,洪君背着身上的肉山,向着土胡部落走去,来到石墙的僻静边角处,洪君从背后的肉片中取出了一只巴掌大小的翠色小鸟,从怀中取了一截儿红色的根须一样的东西,绑在小鸟的腿上,洪君一放手,小鸟扑棱棱飞天,超出石墙向着部落当中飞去。

感喟了一声,洪君起家开端清算他的猎物,扒皮去毛,将血肉分开,措置完后,洪君将外相收了起来。

此次洪君带着的血肉足有上千斤,都是他猎杀的最好的猎物的血肉,都是只差一步就凝集荒星的荒兽。

看到胡来的蒙圈,洪君拍了一下他的额头,他忘了,这个天下的人,那里听过金属,因而,洪君想了一下,换了一个说法,道:“就是你们族长兵器不异的东西!”

莽荒古林很大,大到仿佛无边无边,黑山部落在莽荒古林的一侧,在莽荒古林的其他方向另有着其他的部落,这些部落都是和黑山部落一样,属于劣等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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