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了有骑士封号的庄园主以后,他本来的那份婚约就显得很分歧适,以是他就退了婚,靠着一份丰富的聘礼,迎娶了一名男爵家的蜜斯做老婆。固然那位男爵家已经式微到除了爵位以外甚么都没剩下,连祖宅都卖了,他的老婆在嫁过来之前乃至连一件合适身份的面子衣服都没有,独一的一件号衣还是她祖母留下来的古玩货品。但是恰是凭着这份姻亲干系,让他真正的走进了贵族们的寒暄圈,从而一帆风顺的生长了起来,从一名普浅显通的骑士,一起成为了一名子爵。
对了,当一篇文章里的某小我说出,他做完某某事情就回故乡结婚的话的时候,凡是就意味着作者筹算让他领便当了。
如果事情真的遵循他们所希冀的那样顺利生长的话,也就没有我们的故事了,因为他们会作为浅显的中产阶层住在一个浅显的小镇上,生两三个孩子,养一只宠物,每天过着一成稳定的糊口,平平平淡的终此平生。
但是厥后事情就产生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那位骑士老爷在带着百口去度假的时候碰到了不测,百口人无一幸免死了个一干二净,作为有担当权的骑士侍从,他被这个从天而降的大馅饼砸的晕晕乎乎的――骑士的封号固然只是最底层的贵族,但是那也是贵族啊!再加上他所奉养的那位骑士老爷先不说武技如何,起码在运营办理上很有些手腕,除了分封给他的阿谁庄园以外,还购置起了一份非常丰富的产业,现在也都便宜他了。
现在,霍特满心以为本身是能够复制这位子爵的手腕的,毕竟他和莉妮娅的豪情非常好,而那位格里斯家的维多利亚蜜斯看起来可比当年那位非常夺目的子爵夫人好节制多了。
那位子爵老爷本来也是一个浅显的布衣,并且还是孤儿出身,被一名美意的骑士收留,成为了那位骑士的侍从。固然从法律层面来讲,正式的骑士侍从也是能够担当他所奉养的骑士的兵器、铠甲和财产的,但是那是建立在那位骑士没有其他更靠近的担当人的前提下。而收养他的那位骑士有两个儿子和三个女儿,不管如何担当权也是不会落在他的头上的。以是这位子爵老爷当时也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他当时的目标也很明白――跟着自家奉养的骑士老爷上疆场,如果能够立下军功会的属于本身的骑士称呼那就最好,如果不能的话,能够获得些许军功,在故乡的小镇上混一个还算面子的职位也是很不错的。
然后?
不过在最后的时候,他也不想放弃他的‘爱情’。在作为冒险者四周游走的日子里,他们也接管过一些来自贵族的拜托,此中一名贵族的经历在他看来恰好是他目前所面对的环境的翻版,他完整能够照章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