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豪奢,哪怕如季候如许的人族顶尖人物都很少看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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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候“哼”了一声,嘴角浮起一丝浅笑,道:“那两个故乡伙现在大抵正为大祭司的阿谁号令头痛万分吧,那就让我来帮他们处理好了,五令媛子三百个荒人,你看如何?”
“那是。”季候嘲笑了一声,道:“一千斤金子,就足以拉拢三百条荒人壮汉的性命,真是好买卖啊。现在想想,老子之前年青时,对着圣城发下重誓,然后出城死战,出世入死、刀山火海里折腾过来,每杀一个荒人脱一层皮,鬼门关里走一遭的景象,真的的确就像是一个笑话!”
他们一身豪华,庞大的金链缠绕在他们的脖子上,每只手腕上佩带了七八个金光闪烁的金镯,腰上也镶满了珍奇宝石的金腰带,乃至就连他们的靴子都是金光闪闪的。
夜深了,与那片沉浸在一望无边黑暗中的大荒漠分歧,人族的圣城就像是不属于这个天下普通的存在,高墙上他们扑灭了很多火把,在城池中很多街道上也是灯火敞亮。
走到书桌边,倒了一杯水发明是冷的,他踌躇了一下,还是喝了一口,然后闭上眼睛长出了一口气。过了一会,他回身走到了那扇窗户边,推开窗扉向外看去。
方才那一声惨叫声早已不知所踪,看着这沉寂的荒郊田野,仿佛向来没有存在过一样。幽影重重,在黑暗中浮动着,让人有些恍忽、害怕。
在内环之地中阿谁远比这里更加当代的处所,为了活命,和对抗那些从不在外界呈现的可骇魔兽,人们都需求学会更多的本领才气活下来。
如此多的黄金挂在躯体上,换做是浅显的人族大抵都吃不消这份重量,但是对天生体质强健的荒族人来讲,倒是能够等闲地接受下来。因而他们肆无顾忌地夸耀着他们的财产,张扬得没法无天。
文云看了他一眼,面上暴露几分体贴之色,轻声道:“大人……”
约莫一盏茶时候后,文云敲响了书房的门,然后走了出去。
文云吃了一惊,道:“甚么?”
文云也不客气,接过来一口饮尽,然后苦笑了一声,道:“我这辈子真的还是第一次见到如许的荒人。”
殷河皱了皱眉,站在原地思考并等候了半晌,随即蹲下身子,悄悄将一侧耳朵贴到空中上。
文云也看到了这一幕,翻了个白眼,脸上暴露无可何如的模样,走了出去。
文云劝道:“大人你想开些,这些只是一时疲累,今后这些人能帮我们做的事,远比我们明天的疲累要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