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锦抬头笑了起来,她悄悄拍了拍狐狸脑袋,“阿狸,去别处睡。”
山里的圈套捉到了一只小狐狸,那毛色极其罕见,竟是通体火红,仿佛周身带着火焰。它卧在圈套里奄奄一息,左腿有伤,不知被困了多少天。
“大抵是我治好了它的腿伤吧。”禾锦顺着它的狐狸毛,摸得太舒畅,它都闭上了眼睛,“这狐狸生得好标致,如果修炼成精不知要迷倒多少女儿家。”
禾锦叫它阿狸,喜好抱着它睡觉,那毛发摸着极其柔嫩和缓,偶然当暖手炉,偶然当抱枕,也有不谨慎当了枕头的时候。阿狸性子高冷,随她如何折腾也懒得睁一次眼睛,只是从不让余子书碰它,他一伸手,就踮着猫一样文雅的步子往中间去了。
可惜那狐狸是只公狐狸,向来都只肯让禾锦抱着。
余子书吃味,愁闷道:“我对它也挺好,如何就不让我抱。”
他小声地说:“你要被狐狸精迷住了,我如何办?”
“你发誓。”
他想起了一些旧事,禁不住淡淡笑了,“之前那株梨树着花老是不应时节,春季也开,夏季也开,你来了也开,你走了结不开了。以是当时候很惊骇梨树不着花,那必然是你走了。”
四目相对,发丝散落一地,她的眼仿佛能摄民气魂。那风情过分旖旎,余子书一下子红了脸,不知所措。
“谁拼集?”禾锦别扭了,皱着鼻子,“你那天要死要活求我不要走,我也是心软才留下来,我才是拼集。”
“我可没如许说。”他从速转了话题,“你说你是魔尊之子,那你不是活了很多年了?”
禾锦喜好极了,便将它带返来悉心顾问,还帮它把腿治好。那狐狸身形文雅,狐狸眼狭长高冷,看甚么都仿佛不屑一顾,毛发油亮光滑,红如烈焰,不管趴在那里都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我老牛吃嫩草?我但是你看着长大的。”余子书伸手捞她痒痒,笑道:“你如何这么不害臊?”
余子书这才认识到题目的严峻性,仓猝道:“既然它伤都养好了,就把它送走吧,万一真成精了如何办。”
禾锦吻了上去,唇齿相缠的一刹时,她的身材滚烫如火,乃至都不消吸食新鲜之血,就找到了能让她活下去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