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老太太坐在椅子上,外边有一束阳光照出去,在光圈中有光尘在高低浮动,屋里非常温馨,就连人的呼吸仿佛都听不到。
百香村四周有很多野花,并且花种繁多,这也是百香村的由来,一到春季,全部村庄仿佛都是香的。沈绯站在半山腰往下看了一眼,只见下边红红紫紫的,现在恰是春季,这些花都打起了花苞,倒是有几分姹紫嫣红的模样了。
然后,挖了野菜他们往前走了不远,就闻声前边灌木丛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然后他们就瞥见一只野鸡从那边冲出来,然后这只野鸡仿佛是慌不择路,一头就撞在了树上,刹时就晕了畴昔。
脑海里想着剧情,沈绯他们已经到了半山腰,百香村四周都是山,山势延绵,往里不竭延长,传闻再往深山里走,有很多凶悍的野兽,因此村民们都只敢在核心打转。
老太太目光落在花瓶中间的照片上,照片里一家五口,三世同堂,多么幸运。但是现在,只剩下一老一小还活着了,世事无常得很啊。
“我还记得,在五年前,你一身是血的从丛林里出来,可把我们给吓坏了。”曾大姐忍不住想起了旧事,看着许鸿煊的目光充满了感喟。
福宝倒是开高兴心的, 她蹲下身来拿着镰刀将地上的野草挖出来, 一边挖一边非常欢畅的道:“我这两天刚想着想吃野菜了,没想到这里有这么多,能够吃好几天了。”
然后,挖了野菜他们往前走了不远,就闻声前边灌木丛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然后他们就瞥见一只野鸡从那边冲出来,然后这只野鸡仿佛是慌不择路,一头就撞在了树上,刹时就晕了畴昔。
说着,她想了想道:“如果能撞见野鸡就好了,最好能有一窝野鸡蛋。野鸡肉特别好吃,蒸了煮了都好吃。”
福宝收回恋慕的声音来,她从小就在百香村这里长大,去过的最远的处所就是镇上,对于多数会的统统,她都具有很强的猎奇心。
曾大姐道:“这里既然有野鸡,说不定还真有野鸡窝了,我去找找。”
半晌,屋里才响起一道沙哑的声音来,仿佛好久没开口了,声音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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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绯看了她一眼,小丫头面庞圆圆的,她没忍住伸手掐了一把,道:“城里,城里很热烈,的确是车水马龙的,屋子也很高。有机遇,你能够本身去看看。”
许鸿煊拿了个花瓶,将桃花插在了里边,暗淡的屋里多了这么一束桃花,仿佛全部屋子都亮了几分,也多了几分活力。
这类处所,如果有人养蜂,那可就好了。
沈绯摇了点头,道:“没,我就是想起来这一茬,百香村这么多花,倒是很合适养蜂。”
沈绯原想着挖点野草加菜,那里晓得田边干清干净的,就连山脚底下的也被挖光了,她只能作罢。不过她却没想到,这一进山,就瞥见地上长着很多野菜,像是新长出来的,一茬一茬的,长得整整齐齐的,跟人专门种的一样。
沈绯面无神采的想,女配角当然不会感觉不对了,在小说里,女配角福运逆天,在这类艰苦的年代,想吃野鸡来野鸡,想要人参都能有人参呈现的。在女配角看来,想吃野鸡的时候,野鸡呈现,这事再普通不过的操纵了。
当时候许鸿煊也是没体例,家里没有钱,不能给老太太看病,只能冲进丛林里,但愿能猎得一两只猎物,拿来换钱。
曾大姐道:“这里既然有野鸡,说不定还真有野鸡窝了,我去找找。”
沈绯正蹲在地上措置弄来的那些泥土,然后她面前俄然多了个瓶子,她昂首看,瞥见许鸿煊站在本身面前,手里拿着一个花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