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六朝云龙吟前传 > 第八十四章 潘金莲的小师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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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宗扬猎奇心起,他遵循凝羽曾经指导过的那样,收敛本身的气味,轻手重脚地走畴昔。然後探头一看。

“鹅掌菌吧。”

“没甚么啦,”少女高兴地摆摆手,故作无所谓地说道:“我就是给他们治治病啊,疗疗伤啊,甚么的。”

乐明珠笑吟吟眨了眨眼,没有说话。

“是吗?”少女欣喜地瞪大眼睛,连嘴巴里的鹅掌菌都忘了咽,“她们真的那样说吗?唔——”少女赶紧吞下菌块,“说我是神女?”

“你如何在这里?”程宗扬看了看四周,只要她一小我,阿夕和那些形影不离的花苗女子都不见踪迹。

“我倒想当花苗人啊,”少女带着一丝恋慕说道:“我最喜好她们光着小脚丫,脚踝戴着一串小铃铛,一走路就叮叮铃铃的响,好玩死了。”

程宗扬摸了摸手边的水囊,发明内里还剩了些水,刚拧开要喝,却怔住了。

程宗扬又把水囊递给她,“你如何一小我跑到南荒来,还成了花苗人送亲的新娘呢?”

“你是大夫?”

“还喝水吗?”

这丫头说了半天还没说到正题,但有了刚才的经验,程宗扬也不再问,只闭着嘴在一旁等候下文。

“咦?你熟谙潘师姊?”

少女道:“我叫乐明珠,是光亮观堂的弟子。”

“不是啦……”乐明珠说着低下头,声音也小了下去,明显是非常的心虚。

但她身上的服饰非常眼熟,金丝织绣的大红嫁衣,髪髻上白茸茸的狐毛,垂在脸侧的洁白面纱……

起首映入眼中的,先是一双圆圆的眼睛。

“徒弟说,医者有仁爱之心,要推己及人。以是我就找到苏姊姊,替她们当新娘。苏姊姊开端不承诺,後来同意了。然後我、阿葭,另有阿夕,就被选出来作为献给鬼巫王的贡物。苏姊姊还从族里挑了最英勇最强健的兵士,筹办一起到鬼王峒去。”

那株蘑菇矮矮胖胖,蕈盖固然不大,蕈柄却足有一米多粗。祁远说这类蘑菇固然没毒,但吃起来跟乾柴一样涩而有趣,是以大伙都没管它。

“我在花苗待了两个月,开端他们都叫我小乐大夫,後来叫我珂娅,我还觉得是苏姊姊她们给我起的花苗名字呢。”

“那你就筹办去当龙神的新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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