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骇在这里被唤醒,像蔓草一样在贰内心疯长。
四个死去的佣兵,一个被拧断了脖子,一个被匕首钉死在树上,一个掉进圈套送了命,最后一个则是在上千米的间隔上被一枪爆头。
两天前,他们十小我追杀这小我,两天后,这小我追着他们六小我杀。
两句话,汉斯都听懂了。
“你是如何做到的?”汉斯颤声问道。
即使心中惊骇生出退意,但汉斯晓得本身不能逃。面对如许的敌手,逃只会死得更快。
汉斯僵住了,搭在车门上的手像被焊住了一样。
一把锋利的匕首,无情地刺进了他的胸口。
这是个疯子,一个恶魔!我为甚么要来这里,赶上如许的仇敌?汉斯肠子都悔青了。
他是如何做到的?
一声沉闷的枪响,突破了荒漠的安好。
一辆吉普车缓慢驰来,载着他朝着目标地点处而去。
一击到手,偷袭手汉斯心中一阵狂喜,紧绷的神经终究败坏了几分。
枪声再响。
“这里没有战役,以是没有俘虏。”男人嘲笑,拔出匕首,再一次用力捅进了他的身材。
“我是俘虏......”汉斯瞪大了眼睛,不敢信赖。
“我投降!”恐怕对方听不懂,他用糟糕的中文吐出了三个字。
阿谁身影没有再动,看上去仿佛已经死透。
汉斯心中也生出了退意。
那是一幅舆图,汉斯之前用过,它本来在吉普车上。
荒漠里死普通的寂静,让汉斯堕入了深深的绝望。他晓得,本身的火伴回不来了。
在荒漠里兜兜转转了好久后,他没有任何发明,只得烦恼地往回走。
砰!
一个满身缠满绷带的男人单手持枪,枪口指向了他。没有任何动静,他像幽灵一样呈现在了这里。
畴昔两天里,阿谁如何杀都杀不死,一不留意就玩反杀的家伙,像死神一样如影随形,让他明白了很多同业都对这个国度望而却步——这里有一群强大的铁血兵士,他们不但有决死杀敌为国捐躯的勇气,还具有能与任何劲敌一战的本领和意志。
回到吉普车旁,他伸手从车里取了瓶水,靠着车门喝了起来。
汉斯的瞳孔猛地收缩。
他们的死,在汉斯心中投下了一重重暗影,让他认识到一件很可骇的事:他只善于狙杀,而他的仇敌却精通各种杀人的手腕。
“吐尔兹。”男人吐出三个字。
四人分头行动,汉斯提着枪奔西面而去。
吐尔兹,他的店主,对方应当是要他说出此人的下落。
目光偶然间落到了地上那摊血迹上,汉斯眉头俄然一皱,堕入了深思。
比如面前的猎物,完整就是一头为疆场而生的怪兽。
从北美到非洲,再到烽火连天的中东,他凭着高超的枪法尽情收割生命,享用猎杀的快感,早已忘了惊骇是甚么。踩着别人的尸身,他一步步走向佣兵生涯的顶峰,成为了业界最贵的偷袭手。殛毙让人变得疯魔,鲜血让人变得傲慢,在款项的差遣下,他终究踏入了传说中的佣兵禁土——这个对他来讲完整陌生的东方国度。
地上只要这么一摊血,四周没有发明血痕,申明甚么?申明那人分开前,已措置完伤口。
“这里!”汉斯仓猝伸脱手指,在舆图上点了下,“早晨八点分开。”
三枪,三条命。他对本身枪法的绝对自傲,在发明那人逃脱后变成了没法停止的肝火,促使他作出了分头行动的笨拙决定,就义了那三人的性命。
但他涓滴不敢粗心,还是悄悄地趴在高地上,目光透过对准镜死死地盯着地上的猎物,想要确认他的死活。
枪声过后,无人回应。
在这个过程中,四个不成一世的佣兵变成了冰冷的尸身,店主吓得心胆俱寒,让他带着三小我断后,本身和一名亲信逃命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