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死,在汉斯心中投下了一重重暗影,让他认识到一件很可骇的事:他只善于狙杀,而他的仇敌却精通各种杀人的手腕。
目光偶然间落到了地上那摊血迹上,汉斯眉头俄然一皱,堕入了深思。
三枪,三条命。他对本身枪法的绝对自傲,在发明那人逃脱后变成了没法停止的肝火,促使他作出了分头行动的笨拙决定,就义了那三人的性命。
这是个疯子,一个恶魔!我为甚么要来这里,赶上如许的仇敌?汉斯肠子都悔青了。
那是一幅舆图,汉斯之前用过,它本来在吉普车上。
“这里没有战役,以是没有俘虏。”男人嘲笑,拔出匕首,再一次用力捅进了他的身材。
他惊奇地发明,在本身扣动扳机的刹时,那小我竟然动了。
即使心中惊骇生出退意,但汉斯晓得本身不能逃。面对如许的敌手,逃只会死得更快。
但是即便如许,要在半小时内,在三个方向上无声无息的击杀三个一流佣兵,这件事也是难比登天。
枪声再响。
汉斯抛高兴中的邪念,再度开枪,又一次射中猎物的背部。
地上只要这么一摊血,四周没有发明血痕,申明甚么?申明那人分开前,已措置完伤口。
坑道不成能是才挖出来的,更不成能是针对他和那三个佣兵的。他们只是刚好呈现在了这里,掉进了这个不晓得甚么时候布下的圈套里,然后稀里胡涂地丢了性命。
再加上刚才的两枪,汉斯信赖,就算他没死,就算他是铁打的,现在估计也只能躺在地上等死了。
枪声过后,无人回应。
这个藐小的行动,让他的身材大部分被乱石挡住了,汉斯对准他头部的一枪也打偏了。
但他还是得亲身去确认下,对方究竟是死是活。轻敌粗心,在畴昔两天留下了血的经验,不看到尸身,他一刻都没法安生。如果他幸运活着,那就让他们送他一程,毕竟这是个值得尊敬的敌手。
阿谁身影没有再动,看上去仿佛已经死透。
嶙峋的乱石堆中,一道身影踉跄着向前冲了几步,便倒在地上。
如何会如许?莫非只是偶合?
“这家伙伤得很重,走不远的!”他气愤地吼道,“分头找!把他给我找出来,干掉!”
吉普车启动,载着男人朝着边疆的克拉玛戈壁而去。
“我是俘虏......”汉斯瞪大了眼睛,不敢信赖。
四人分头行动,汉斯提着枪奔西面而去。
男人走上前,从怀里取出一卷纸,在他的面前抖开。
一击到手,偷袭手汉斯心中一阵狂喜,紧绷的神经终究败坏了几分。
汉斯僵住了,搭在车门上的手像被焊住了一样。
谁是猎人,谁是猎物,在存亡较量中边界垂垂变得恍惚。
砰!
在这个过程中,四个不成一世的佣兵变成了冰冷的尸身,店主吓得心胆俱寒,让他带着三小我断后,本身和一名亲信逃命去了。
吐尔兹,他的店主,对方应当是要他说出此人的下落。
连场苦战下来,那小我早就浑身是伤。
想到这里,汉斯的身材突然变得冰寒,心中警兆突现,仓猝朝天鸣了两枪。
汉斯想不明白,也不肯再多想,回身一把拉开了车门。
这场战役,已经持续了整整两天两夜。
荒漠里死普通的寂静,让汉斯堕入了深深的绝望。他晓得,本身的火伴回不来了。
四个死去的佣兵,一个被拧断了脖子,一个被匕首钉死在树上,一个掉进圈套送了命,最后一个则是在上千米的间隔上被一枪爆头。
一声沉闷的枪响,突破了荒漠的安好。
他是如何做到的?
两天前,他们十小我追杀这小我,两天后,这小我追着他们六小我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