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条打斗
比赛计时钟开启或持续运转------失误可改正。死球------失误可改正。球成活球------失误不再可改正。
49.2.2应判给对方队一次罚球。以及随后在中场的球权。
・如果某队已节制了球或具有球权,应将球判给该队在距违犯比来的地点掷界外球。
47.l.2锻练员也应被打消比赛资格,当:
44.6.5当讯断反对/持球队员撞人环境时,裁判员应应用以下原则:
55.1.1在一节中,作为登记某队任何队员的侵人犯规或技术犯规的成果,已产生了4次全队犯规时,该队是处于全队犯规惩罚状况。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行动的队员产生犯规:2次罚球。
・在每场比赛中应用知识的分歧性;比赛中要记着有关队员的才气以及他们的态度和行动。
44.6戍守节制球的队员
应罚给对方队员在罚球线的耽误部分掷界外球,除非还要履行后续的罚球。
44.2.1如果对没有做投篮行动的队员产生犯规,
50.1.1锻练员、助理锻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职员不得无规矩地与裁判员、技术代表、记录台职员或对方队员发言或打仗。
所谓“除非包含别的身分“是指被保护的队员用心推人、撞人或拉人。
・产生了打仗时,是在静止敌手的视野以外做保护没有给出充足的间隔。
44.4.2这个原则庇护队员所占有的空中空间和当他在此空间内垂直跳起时的上方空间。
58.2.1要改正上述提到的失误,必须在失误后且开启比赛计时钏后的第一次死球后球成活球前被裁判员发明或引发裁判员的重视。那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