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乱世摄政王 > 第四十三章 最后那一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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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畴昔数十战我们都未能分出胜负。如果此次能够,我倒有个设法。”赫连岳眸子一转。

“第二十三次了!就不能换一种结局吗?”

“你说。”还是是冷酷的语气。

现在赫连岳骑着他的吃人巨马,好像一座蓄势待发的小山。而劈面的公孙雪身材纤瘦,虽戴着一副虚张阵容的面具,却仍然像是小鸟见了老鹰。

“你比我更不想死。”公孙雪语气中带有一丝嘲笑。

“在哪战?选址。”

低垂心中感慨:仅从这扯破江山的气势来看,幽州的北地马队被称为天下第一雄师是当之无愧的!五千人步队的阵容看起来都如此震惊,那么十五万北地马队一齐行动起来呢?难怪宁岱曾说幽州牧公孙雷有野心称帝,但是谁手里有支如许的军队不想和天子掰掰手腕?

“好!”

“对不起,你当个壮劳力还能够,一起过日子就算了。”公孙雪竟然也有诙谐的时候。

“或许下一次,我就会不顾统统地砸下去。”

公孙雪回:“这就解缆。”信一送走,公孙雪收回将令,全军向正西方向开赴。

“如果你真将我击败,当时我必然已是个死人,你想看本身脱手摘便是,何必问我?”

赫连岳先开的口。只听他哈哈大笑道:“将军俄然拜访,不知所为何事?”

实在不但赫连岳利用战锤作为兵器,游牧民族都喜幸亏疆场上利用战锤啊狼牙棒啊之类的敲击钝器。这不但是因为他们力大无穷,更因为汉人喜好穿甲胄,用刀剑之类的轻兵器去进犯还得对准缺点,费事的很,不如用这类挥动起来动能大的兵器,将对方连甲带人一起砸烂。

目睹得赫连岳瞬息之间已达到面前,公孙雪竟然无动于衷,稳稳地在马背上坐着,手里随便提着长枪,毫无脱手的意义。

半个时候后,公孙雪复书:“恰是,战否?”

而汉人对于游牧马队最喜好用的就是弓箭了,因为后者的皮甲面对锋利的钢铁箭头实在是不堪一击。在疆场上,汉人弓箭手方阵几轮齐射下来,奔腾吼怒的游牧马队们顿时人仰马翻,丧失惨痛。是以聪明的酋长们都采取迂回偷袭战术,从侧翼进犯不擅近战的弓箭手。

赫连岳剽蛮的脸上笑容不改:“哦?即便我不拦在山口,他可有那本领上得山去?”赫连岳此话有理,因为想上聆仙山的人现在都长眠于山腰了。

又半个时候后,赫连岳复书送到,上写:“不战何如?”

赫连岳身长九尺,虎背熊腰,肌肉暴鼓,双手各持一柄三百斤重的精钢大战锤,就连胯下的坐骑也是罕见种类的战马,通体覆盖着北极熊一样的长毛,在身形和力量上比同类大出很多。更可骇的是,相传此马不吃草,只吃死尸,每天都会垂着鲜血淋漓的大嘴在死囚牢四周转来转去,只等赫连岳一声令下,便可大开贪吃之宴。除此以外,若无赫连岳的束缚,它还会在疆场上猖獗进犯其他战马,其残暴脾气和巨大抵型使得它有如百兽之王,常常还未开战就迫得对方战马委靡胆怯,输了气势。

“正西十里,百丈崖前。”

“这就不是我操心的事情了。”公孙雪说。

公孙雪仍然是冷酷如水,直言不讳道:“有位朋友想要上山去,但是你挡住了来路,以是我只好请你过来,好让他畴昔。”他实在是懒得扯谎。

以往他只晓得步兵和马队的辨别在于一个无码一个有码,而他是偏好前者的。本日一睹当代马队的真颜,感受了那种看多少场院线大片都难以体味的打击力,才明白为甚么中国汗青上的那些游牧民族不过戋戋百十万人,却总能使南边的庞大帝国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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