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一只蚂蚁腿已经塞到了我的嘴边,我仓猝跳起家来,推拒道:“不消,真的不消了,我们喜好茹素,吃不来荤腥。”
这个天下的人,吃的东西老是让人毛骨悚然,吃完今后嘴角挂着只指节是非的虫腿,那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菲莉丝更是此中的代表人物。
我和小楠冷静的抱着两串蘑菇坐在一旁,悄悄的看着小白和马芸二人的蚂蚁盛宴。
我委宛的摆了摆手:“您慢用,我吃蘑菇就行。”
当然,他另有个更大的来头,他是蜂骑士佣兵团的副团长,没错,蜂骑士。
小楠笑道:“强行用德语音译,意义是:咸鱼。”
除了我们对他的体味以外,他对我们也有了个大抵的体味,当然一半是真的,另一半是瞎编的。
“你如何不叫我辛巴呢?狮子王比猫王霸气多了!”
我略微思考了一下,沉吟道:“这名字感受不错,但是如何感觉有点耳熟啊?”
实在的内容有:格林是我们教员,而我们此行来奥兰特王国,到现在都还没想幸亏这里该用甚么名字。
小楠:“……”
他给我的感受就像……就像孙猴子,他出门为了不惹人谛视,不消筋斗云了,改骑了一只老虎在人间招摇过市,总而言之就是如许。
一到蒙都,我必然要找张床好好睡他个一礼拜,天塌下来都别唤醒我,谁唤醒我我跟谁急!对了,睡觉之前必然要在中间立块牌子:吾好梦中揍人!
白大少爷是位坐拥万金的繁华公子,同时还是办理着一百多名佣兵的佣兵头子,总而言之,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啧啧,这不会就是大佬吧?
我迷惑道:“这名字有甚么含义?”
小楠笑着,带着滑头的神情说道:“猫王的名字,能不耳熟吗?”
我们是不是有救了?
当然,除此以外,我脑海里另有一个题目:蜜蜂该如何骑?
看着我浅笑着抬起的手,小楠脖子一缩,吐了吐舌头,不说话了。
人家的配角都有配角光环,而我呢?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真的是一本小说的配角,幸运有机遇赶上作者,我必然会每天早中晚各揍他一次,趁便问一句:丫我的配角光环去那里了?不装逼的配角能叫配角吗?
当时听完这番话,我内心是崩溃的,差点一句卧槽叫了出来,你丫出门也太低调了,骑如许一只外型奇特的蚂蚁,能不惹人谛视吗?
一早上的时候就这么畴昔了,但是蒙都仍然遥不成及。
这几个月的经历让我明白了一件事:固然大家叫我猫,可题目是我和猫一点都不一样。猫能够从早睡到晚,一天二十四小时,每天在睡觉。我呢……当一个穿越者真费事,整天都会赶上一些奇奇特怪的事情,万一略不重视点能够就会死翘翘了。
我如有所思的说道:“你这名字倒是给了我点灵感,我也想好了。”
小楠猎奇道:“甚么?”
我:“懒癌。”
我:“……”
我来了兴趣,问道:“你说说看?”
半晌后,小楠笑不下去了,委曲巴巴的在一旁抱着脑袋。
现在的我,只要一个欲望。
我:“雷兹・肯特。”
简而言之,他的坐骑实际上是蜜蜂才对,按他的说法,他是为了出门在外,低调行事,以是才选了这只晶莹剔透亮瞎人眼的白玉蚂蚁,首要目标是不惹人谛视。
小楠揪了揪我的衣袖,叫道:“诶,小猫,我给你想了个好名字!就叫埃尔维斯・普雷斯利如何样?”
因而接下来的路程里我们开端纠结起名字的题目。
小楠镇静道:“如何样如何样?是不是非常清爽脱俗?别人想仿照都仿照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