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问一个题目,你们知不晓得这个天下上,有一种人叫:太岁?”轩良道。
“妈的,撤!”雇佣兵队长狠狠跺了一下脚。
几个兵士开端交头接耳,目光已经不怀美意:他们只是过客,现在上去夺了这小子身上的几令媛币,然后打马走路,抢他娘的一票,岂不痛快?
没有涓滴停顿,少年青轻点了点头。
傍晚,城外古道,十几个雇佣兵骑着战马边走边聊,人困马乏,盔甲混乱,更有道道血迹,明显方才颠末一场恶战,但兵士们脸上,却弥漫着难以名状的镇静。
金狼晶核,三令媛币是时价,少年给的代价明显非常公道。
雇佣兵队长大喝一声,强盗们的狂笑被打断,面面相觑以后,迷惑地看着首级。
“咻”
“嘿嘿,是我们留下700个金币,缴给老迈33个金币!”朝匹夫脑袋拍了一巴掌,猴子滑头笑道。
“哈哈,发财了,猴哥,一堆好东西呢,另有733个金币。如何分?”问话的是个大个子,大眼睛宽嘴巴,他叫匹夫。
“给你妈,兔崽子看好了,我们就是传说中的强盗!”瘦高个儿兵士奸笑起来,其他兵士也跟着猖獗奸笑,“哈哈,哈哈哈哈…”
然罢了经走不了了,轩良挥了挥手,护城卫队立即跑步上前,截住了他们的来路。
“爆头!”一个欢畅的声声响起,仿佛是从中间矗立入云的箭塔上传来的。
“噗~”接动手掌被第二支箭射穿。
主张盘算,雇佣兵队长大笑一声道:“三千?你小子打发要饭的?跟你家大人说一声,少了五千不卖!”
城门前摆着一把深色的檀木椅子,椅子上大摇大摆坐着一个少年,少年一袭丝质白衣,脚蹬步云履,身披一件广大洒金边月红色袍子,洁净的一尘不染,一看就是富朱紫家的公子。
“放屁!你这的确就是强盗!”中间的胖兵士大怒,哐啷一声拔出战刀。
少年年纪十五六岁的模样,五官精美,表面清楚,眼睛炯炯有神,此时,乌黑的眸子正高低打量这群雇佣兵。
少年隔空扔出一个大荷包子,掷地有声,荷包很鼓,落在了兵士和少年中间,“不就是钱嘛,这玩意儿小爷不缺”。
强盗们又怒又怕,内心直叫命苦,刚才还想去怡红院干最骚的娘们儿,现在只求能把根留住就不错了。
说话间一群人已经到达轩城城门,城门矗立入云,极其雄浑,通体由材质坚固的玄武岩打制而成,门上雕镂着纷杂而又灿艳的庞大斑纹,古朴而又震惊。
“太岁?”一群强盗面面相觑:“少爷是说用来煲汤的那种红色大蘑菇?”
“看几位大哥的模样,是第一次来轩城吧?”涓滴没有气恼,少年笑眯眯看着这群人。
“少爷喜好那种大蘑菇?我们能够去为少爷挖!”
少年引他们过来,中间一大堆弓箭手拿他们当靶子练射箭,乃至还相互比赛取乐,这都甚么世道儿?
“你们身上粘着金狼的鳞片儿,莫非干死一条?”乌黑的双眸当中精光一闪,少年有些镇静。
“钱你们拿了,金狼晶核能够给我了。”少年很高兴,笑容洁净的像个天使。
一天到晚刀口上舔血,这群雇佣兵干的是玩命的买卖,打惯了恶仗,见惯了场面,脾气大的很,现在若不是看这少年出身繁华,早就直接打马横冲畴昔了。
少年一把接过,细心看了两眼,不急不缓的放进怀里,道:“很好,成交。”
“好说,金狼晶核给我,钱还是归你们。”少年很客气,浅笑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