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激该感激的,也但愿能有点小成绩,毕竟能够混点麦当劳钱。我爱牛肉汉堡。
Aquos葛,写于阳光恰好的下午,三九已至,气候渐冷,喝着大麦茶与红糖姜水,滑雪以后感冒的一天。
作者是个喜好相同的人,感激本周第一份4张保举,侠王同窗能够留言,你感觉有啥喜好的角色或者剧情,我就趁早码出来好了。
回想起当年的起点,作者还没披着这个新马甲,用着陈腐的英文马甲四周挖坑。当然,坑的字数只要不到万余。
“更新还是挺给力的”,嗯,这是作者的自我感受
作者是个喜好写轻小说的男人,
归正统统只是本身的设法,也许哪一天,你们就能看到我的原创了。
作者是个废话很多的人,我感觉将来,我的作品相干能够超越本书注释的字数。
这也不是第一次下决计写本身的东西,不过或答应以说是第一次写了一周还没断更。
不过现在3万字出去,对比了一下同是“漫威”二字的小说,作者感觉本身能够持续挖新坑了。
不过那都是10万字以后的事情了,或者20万,或者这本书只能换一包烟。
我决定,今后一周最多只废话一次,这周的用过了。。。接下来好久估计都没有废话了。
然后我就看到了作家专区的作者宝典内写着――起名最好不要带英文。
本想这个马甲叫做葛叶,不过已经被人占据了,那就看动手中的手机,冷静的将牌子和葛叶合体,变成了现在的AQUOS葛。
毕竟作者也是个老司机,03年混迹网文开端,看过的小说也有很多,不过看过再多,本身写下去也是非常怠倦的事情。
不过还好,目前比例均衡,并且我也不会在正式章节里插任何求票的废话的单章,如许就不影响像作者如许懒得被作者俄然在书中加料的人。
感谢批评里的几个为数未几不是机器人的嘉奖,放心,只稀有据会影响我,批评说甚么,只如果不好的话,我都会主动樊篱,哈。
对待写作都是爱,才会写下去。
我想了想,作者这个东西,除了一些极品好书,比方二目标《女巫》,乌贼现在的《狗粮宗师》,等等的作者,其他的我看过的很多书,我都不记得作者是谁,或许他写的很好,但是更多的作者也就流俗众,仁者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