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物?猎手?不知不觉间,很能够就会异位。
他没想到会被叛变。
这个印第安人与西班牙殖民者的杂种,这个麦士蒂索人混蛋,这个长着四肢的健达奇趣蛋。他足足有三百磅,他的手粗的像钢筋,脚胖的像大象,肚子鼓的如同怀着四胞胎的******徒。他比韦德还像一个典范的美国人,即笨拙又肥胖,酷爱番笕剧和渣滓食品。只要一点将他与那些蠢蛋辨别隔来——钢鬃有一双鹰似的眼睛,另有哈瓦那大学的数学硕士文凭。他只需求用他十根肥腊肠似到手指,转动枪管,轻扣扳机,然后就能赏识到这个天下上最富丽的演出。
永不放弃!永不放弃!
在尸身跌倒之前,韦德顺手在对方的腰间一摸,三枚弹夹动手。尸身倒地后,韦德踩住尸身的手腕,握住枪口往上拽,死尸却仍然紧紧地握着扳机,不肯放手,他用力一拉,尸身的手腕收回“咔嚓”的骨头断裂声,但却仍未放手。
他不是个好兵士,但他娘的是名绝好的偷袭手。
当年运作顺畅的下水体系,现在早已被灰尘和黄沙堵塞,韦德不敢逗留,他闻声脚步声从两边传来,头顶的仇敌筹办包过来,将他瓮中捉鳖。
韦德本觉得本身是猎手,他没想过本身实在是猎物。
他用手肘在支着身材向后倒爬,他看着仇敌抬起枪管。
他在吐血。
奔腾的羊群让他想到了Discovery摸索频道的记载片,大草原上漫山遍野的瞪羚,趟过遍及鳄鱼的汛期河道。
汽车燃起的熊熊大火禁止了仇敌追击的脚步,五名从火焰中间绕出来的仇敌被韦德用枪弹掀翻,他顺着曾经是花圃的处所向外走,他决不放弃,他不能死,他要为统统人复仇。
下一秒,冲天的火亮光起,韦德瞥见两辆吉普车前后在火光中飞起,铁皮壳子燃烧着在空中翻滚,如同出事的飞机,扭转着往废墟这边砸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