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人说:“万丝丝有着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美,可惜她很少踏出万宝楼,除了上山进香以外,底子不出门。”
中间立马有人接道:“是啊,是啊,人家万宝楼但是在找半子,气场天然大。”
居中的白袍少年道:“小生的名字何足挂齿,我是奉了家主的号令来送礼的。”
万雄天拊掌大笑,道:“好剑法,两位虽未曾分出胜负,实以分出胜负。”万雄天指着萧清秋,“你原有三次机遇致他于死地,但是你都放弃了。而胡大侠在你眨眼的顷刻,本可先发制人,给你一剑,但他没有这么做。两位的侠肝义胆,鄙人佩服,佩服。”
七八个富丽的布蓬围着高楼成半圆形,每个布蓬下都坐着一名德高望重、申明显赫、出世世家的大人物。居中一名紫衣华服,头戴珍珠冠,脚踏云锦靴,腰系蟒带,摆布两位妖艳美人服侍着,席子上摆着美酒玉液,美酒好菜,夜光杯里倒满了酒,身材痴肥的他,一双保养的极好的手,看不出已是一名三十七岁的中年人。
“传闻这万丝丝施胭脂则太红,涂粉则太白,素颜则翩若惊鸿。”
萧清秋用剑驻地,单膝跪下,痛苦扭曲了他清秀的脸,他虽没有流血,却已中了赤砂拳。
一条断臂像被秋风吹落的绿叶,落了下来。可它不是落叶,是活生生的右手,一只使剑的手。萧清秋却像没事人一样的,弯下腰,冷静的捡起右手。
天已黑,灯亮光了。
朝歌和勾月漫无目标的街上瞎逛着,这是一条长长的街,从这条街向左转两个弯就是万宝楼。高高的大楼立在街上,想不被看到都很难。
恰是他们惺惺惜惺惺的那种江湖豪气,朝歌忍不住点头奖饰。
“自古豪杰难过美人关。”
萧清秋的剑尖感染了鲜血,胡一刀捂着受伤的胸口,大笑。
万宝楼,是洛水城的珍宝楼。颠末上一代的苦心运营,万宝楼已成了名副实在的万宝楼,希世珍宝在这里到处可见。
说完,便扬长而去。
那人道:“比武招亲差得远哪,站在墙上的少年剑客萧清秋和大侠胡一刀都是江湖上赫赫驰名的剑客,他们本日争的是天下第一剑客的隽誉,另有洛水城第一美人万雄天的掌上明珠万丝丝。”
万宝楼,喜气飞扬。统统的金饰在三个时候内都换成了大红色的物品。万雄天迎新半子入门,天然是人逢丧事精力爽,把忧愁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胡一刀呐呐道:“实在你不消如许的,我们没有分出胜负。”
统统都已筹办伏贴,来宾云集,就等着新郎、新娘拜堂结婚。
万雄天从袋中摸索出一块令牌,巴掌大的令牌,披发着灭亡气味,背面是一个骷髅,正面是一只苍鹰,苍鹰追着猎兔,苍鹰背后有两把斧头交叉着。
朝歌挤到人群前面,赞叹道:“好大的架式。”
萧清秋道:“你不消安抚我,我如许做,只是为了能在江湖人面前抬开端。”
本来喧闹的人群,刹时屏住气,瞪大眼睛瞧着屋顶上的两人,大气不出一声,连屁也不敢放了。
神采惨白的萧清秋带着他的残肢分开世人,人群默契的退出一条道,让这位少年豪杰举头挺胸的分开。
如果朝歌和勾月出去看这面令牌,或许他们就不会走了,也不会产生今晚的悲剧。(未完待续。)
一滴,两滴,三滴……
这下连万雄天都懵了,他虽是富可敌国,可也没见过这么大的南海夜明珠。再说,他也不熟谙面前的三位少年。他怔了怔,打量着三位白袍少年,拱手道:“不知中间贵姓大名?”
萧清秋阴惨惨道:“败了就是败了,鄙人学艺不精,自愧不如,但也不是出尔反尔,不取信誉的知名鼠辈,我的信誉我自会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