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明朝那些事儿(全集) > 第372章 没有选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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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贰臣,浅显点儿说,就是叛徒,洪承畴同道以其光辉事迹,当选叛徒甲等。

崇祯很俭仆,他的衣服、袜子,都打了补丁。请重视,打补丁的,并不必然很俭仆,常常很华侈,比如厥后清朝的道光同道,衣服破了,让人去打了个补丁,五十两白银,这哥们全然是败家的,还说特便宜。

实在气数这玩意儿,说穿了,就是个利用年限,比如饼干,只能保质三天,你偏三年后吃,就只能拉肚子。比如屋子,只能住三十年,你偏要住四十年,就只能住危房,没准儿哪天上厕所的时候,被埋出来。

别的,崇祯另有个特性:走路慢。因为走得快,内里的破衣服就会飘出来——俭仆是俭仆,脸面还是要的。

但他还是要撑下去,直到撑死,因为最能折腾他的那位仁兄还没出场。

一年多时候,他又有了几千人,占了几个县城。

三月十七日,李自成的军队达到西直门(他从西边来),开端攻城。

他留下了最后的遗言:

几近统统的人,众口一词,说出了这俩字。

很巧,又是灾荒,大荒,没法活,因而大师跟着一起造反。

“叛徒,神情甚么!”

我还说过,我是个不喜好写废话的人,一样,对崇祯而言,这段是废话。

我怜悯他。

晓得结局(注:悲剧),也没法窜改,却仍然要持续,这就是人生的最大哀思。

不征税,就没钱打张献忠,没钱防皇太极,必须征。

崇祯决定他杀,他筹算用这类体例,表达他的以下观点:

崇祯并非一个暖和的人,他很暴躁,很用力,用明天的话说,叫用力过猛,但阿谁烂摊子,不消力过猛,只能收摊。

“诸臣误朕,朕死,无脸孔见祖宗,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尸,勿伤百姓一人。”

这个行动在汗青上非常驰名,实际环境,却比很多人设想中庞大很多。但不管如何,启事很简朴,他不但愿这个女儿落入仇敌的手中,蒙受更大的欺侮。

“就算是气数,人力也可挽救,这么多年了,挽救何用?”

崇祯住在紫禁城,就是明天的故宫,故宫有多大,去过的地球人都晓得。

吃他娘,喝他娘,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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