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他娘的是干啥的啊?”杨三眯着眼睛问道。
于传授道:“所谓赶尸,实在就是背尸罢了。赶尸匠找人将尸身分尸,然后在残肢上喷特制药水,制止尸身的残肢腐臭。一小我背上残肢,套在既长且大的黑袍里,头戴大草帽,将全部头部覆盖无余,连脸部的表面也难叫人看得清楚。另一小我扮成赶尸方士在前面扔黄纸,摇铃铛,给背尸人指引方向。两人还用心造出可骇氛围令人不敢与之靠近。如果路途悠远两人的角色就一日一换。但是此次一下子呈现这一队人马,还真是有些让人摸不着脑筋啊!”
另一只手从袍子下不竭的掏着黄纸,断断续续的撒向半空,顺着风有些都已经飘到了我们面前。
“不会的,不会的!我之前来过这里三次了,哪一次都没有迷过路啊!这路我记得门儿清,不成能走错的!”于传授非常当真的说道。
并且传闻赶尸的人都是走荒郊野岭的,一是因为人少,不轻易激发惊骇,二是能够制止因为走到人丁浩繁的处所,碰到甚么恶犬,一旦叫唤起来,恐怕惊扰到尸身,形成诈尸,那样赶尸人也节制不住了。
于传授倒是不信赖赶尸就是人带着尸身行走,而是更信赖赶尸只是本地的一种民风,而浩繁“尸身”带着草帽,也只是为了掩人耳目罢了,看着惊悚,实则只是故弄玄虚罢了。
归正对于这类事情我是宁肯托其有不成信其无,不过于传授既然这么说了,我也不想再和他辩论甚么,毕竟老年人牢固下来的思惟很难窜改,既然赶尸队已经走畴昔了,也就没需求再去多想些甚么,赶快笑道:“还是别纠结这赶尸的了!我们还是从速赶路要紧,我看着这天都阴下来了,怕是顿时要下雨了,还是趁着找到传授说的阿谁草房为好,我可不想当落汤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