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题目问的真是,站东大街西面,不就是东面的街了吗!
本是暮秋,三楼换成了将近热卖的羽绒服。玄色长款是我的最爱。又奥秘又显瘦,不过可惜的是现在不太合适。毕竟内里的天下充满豪情,我得随时随地筹办战役或逃窜。
出了百货大楼,我站在市中间,我纠结了。去乡间?还是去省会?
“狗哥,向西走,我们去东大街。”为甚么西面的街叫东大街?
我看了看大小二哈的强健身材,“等会,我先筹办个东西!”
我估摸着差未几已经到了东大街:“狗哥停下!过啦过啦!”
嘿,我这暴脾气。三个鸡腿轻松搞定。
听到这我特么无语了。甚么时候撕家的二哈喜好上了撕人?
嘿,没想到啊,战役力比我还短长。这不是保镳是甚么?
“妹,我们都饿了几天了,恰好撕了填肚子!”
“你看,这漫天大雪。不如我们去汇集些食品,然后去乡间?”我摸索的问到。
但是三楼对我的吸引却堪比绝世帅哥!因为那边是有很多粉色淑女装!想想都感觉有种天国的感受。
这是蠢萌的哈士奇还是哪来的强盗?我的内心是颤抖的。
不过明显结果不好。
“人类,看在你还算识相的份上,我狗哥临时就不撕你了。不过你也别想跑,我会跟着你,甚么时候饿了再撕!”大哈舔了舔嘴唇。意犹未尽。
公然,狗就是狗,再大也就是狗。大哈听到狗哥两字,头抬得更高了,胸挺得更起了。
“狗哥,你们这是筹算去哪?”恰当的给这只看起来挺牛叉的大哈一点阿谀。
等全部百货大楼就跟新建的一样后,我心对劲足的走了。
两只素有撕家之称的哈士奇,一只咖啡色泰迪。向一阵风一样的冲我奔来。
“我这有鸡腿,来一狗一个先吃着。”说着我解开背后的背包,拿出了三个百货大楼负一楼超市冷库里搜刮来的鸡腿扔了畴昔。
“行,随你。”狗哥就是个狗哥,大气。
两个完整相反的方向。去乡间,丧尸会少些,不过也少不了多少;去省会,路有些远了,我感觉好累。
狗哥不愧是哈士奇,牵引绳刚到脖子上就明白了过来。
“狗哥,你看这是啥?”
哈士奇是中型犬,但是面前的两只竟然长到1.67米的我的腰间,这如果另有谁和我说是中型犬,我敢包管我能一口咬下他的嘴!
再说不找个帅哥一起上路,也太孤单了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