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末世之我的媳妇两千岁 > 第14章
但是,更让他吃惊的还在前面,离那架直升机不远的处所,他看到了一具穿戴礼服的尸身。尸身并不奇特,可题目是,那尸身仿佛被野兽啃食过普通,只剩下狼藉琐细的一摊碎肉和骨头,如果不是中间碎烂的礼服和帽子,宋清泉底子没法设想那曾经是一小我类。
宋清泉十八岁参军,当时候他还没那么高,只要一米七多点,因为身材本质过硬被分到了某水兵特战旅,谁晓得没多久他的身高开端飞长,一向长到了一米九还出头,别说上潜艇,就是在兵舰上也不便利,他的直属长官固然对他的才气非常看好,也只能遗憾的把他保举到了特警学院学习。
宋清泉一边开着牧马人在连缀不竭的沙丘间行驶,一边不断的问候着他能想到的统统神灵,这彼苍白日的,如何会俄然蹦出这么个东西追在本身身后,还一追就追了3、四个小时。
到了下午三点多的时候,地平线上呈现了一些凸起物,远远的看着,就像是几栋零散的屋子。
“卧槽!”宋清泉赶紧在车里摆姿式找均衡,好不轻易才让车子稳定下来,他谨慎的往外望去,因为有打量的沙土坠落,车子内里的灰尘飞扬,四周都是一片土黄色,底子看不清楚,只能感遭到车子被甚么东西顶在了半空中。
宋清泉内心一惊,这塔克拉玛兵戈壁里曾经出土过很多干尸,比如最闻名的楼兰美女,可如果这些干尸都能跑会跳,博物馆可就热烈了。
等等!它身上的衣服!
当代干尸?
“卧槽!”宋清泉急打方向盘,幸亏车速不快,在沙地上滑行了一段间隔以后,总算有惊无险的擦着那直升飞机开了畴昔。
太阳早就升了起来,戈壁里的温度缓慢爬升,固然他这车子里有空调,但是架不住那太阳烘烤在车顶的炽烈,再加上阿谁干尸一向追在前面,宋清泉内心焦心上火,这空调的冷风吹在身上真是一点结果也没有。
宋清泉从倒后镜里看了一眼还是追在前面的干尸,嘴角不由的暴露一丝苦笑,他必然是没睡醒,或者像曾玖说的那样,他已经穿越到可骇片里了。
阿谁部族因为居住环境和卫生前提都不好,很多人在年青的时候就死于疾病或者不测,他的家人凡是会把已经死去的人用巫法养起来,让他不会快速腐臭,如许就能持续帮本身家里干活。宋清泉曾亲眼看到过几个在田间劳作的活死人,固然行动生硬迟缓,但表面看着和活人辨别并不大,乃至还需求喂他们必然的流食,就连肌肉摸上去也很有弹性。
塔克拉玛兵戈壁分歧适人类保存,也没有大型的野兽,阿谁死去的甲士离飞机的间隔约莫是五百多米,也就是说,在飞机坠落的时候他还没有死,厥后被甚么追逐才跑了那么远的间隔,最后被杀死吃掉。
宋清泉减快车速,把本身和干尸的间隔拉近,通过后视镜细心察看它的打扮。
“这特么的到底是如何回事?!”宋清泉狠狠的一拍方向盘。
固然那干尸身上的衣服已经成了一条一条挂在身上的破布,但是大抵的形状还能勉强看出来一些,宋清泉能够必定,那种格式既不像当代的打扮,也不像四周少数名族的打扮,到是有点像是电影里那些前人的衣服。
想到这里,宋清泉不由的松了一口气,他固然没到过精绝古国,但他晓得精绝古国的位置,从精绝古国到戈壁公路的直线最短间隔约莫是三十千米,也就是说,他只要向东再开一个多小时,就能上公路了,只要上了公路,要提速摆脱那干尸的确就是轻而易举。
莫非,这底子不是一个浅显的柱子,而是一座地下高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