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魔王的热血物语果然搞错了 > 第四十三章 愚蠢的人类
合法我低着头发楞时,阿谁黑发红瞳的斑斓少女跟在爱德华的屁股前面,和他一起从五楼走下,旁若无人的分开了宿舍楼。
啊嘞……
“咦,这不是乔治么,你如何啦?”
就因为我看上去不像王子?就因为我曾经是仆从?就因为,我的发色底子算不上是灿烂的金,而是屎一样的黄?
公然,爱德华那家伙没有看上去那么讨厌,实在他是个不错的家伙呢,嘿嘿。
一个娇滴滴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路。
我得出告终论。
新的一天,开端了。
“真的吗?”
放眼整片神赐之地,也只要具有崇高帝国皇族血缘的人才长着金黄色的头发,比如阿尔萨斯。
他不需求在乎别人,因为,他和他们并不活在同一个天下里。
等等,我仿佛又发明了一件不得了的事儿!关于发色,关于人种……
要不要上去问问呢?还、还是算了吧……
唔,该如何说?爱德华就像是一个巨人,平曰里会低下头,笑嘻嘻的看着脚边的蚂蚁,就像是一个无能的废柴,可不管那些蚂蚁叫的多欢,咬的多狠,他都不会在乎,因为他和蚂蚁底子就是两个天下的物种。
不对不对,题目的关头不在这儿!为甚么艾米莉亚会和他一起从五楼走下来?如果我没记错,五楼……只要一个房间才对啊!
切,王子?我也的头发也是金黄色的耶,为甚么你们向来都不感慨,而是以一种看怪物的眼神看着我?为甚么?
说到这儿,我俄然想起了一件让我非常在乎的事儿。
走出413号房间,我分开宿舍筹办前去水银工坊,去听安洁莉娜教员讲的根本邪术实际课。
如果说爱德华是魔族的话,那么,安洁莉娜也应当是魔族才对吧?
一起上碰到很多人,有熟谙的,也有不熟谙的,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喜好盯着我看。
不过话说返来,他们两小我还真是奇特呢。我从没见过像艾米莉亚那样傲岸的女孩。明显看上去弱不由风,瘦瘦的胳膊仿佛一折就会断,但她却对本身充满了信心,不管做甚么事儿都不会害怕,眼睛里充满了不平的勇气。
我刚才是不是也说了“笨拙的人类”?呸呸呸,我们人类不笨拙,一点都不笨拙,你们魔族才笨拙呢!
啊,我晓得了,你们必然是瞧不起我吧!像我这类又怯懦、又软弱、又无能的人,如何能够是王子呢?并且,那种不搭调的发色一看就是冒牌货,必定是我用某种便宜的染料本身染上去的,为了博人眼球,为了吸引大师的重视,为了让别人误以为我是王子。
这些话听上去就仿佛他本身并不是人类一样,真是太奇特了。
如何能够嘛,不是人类,莫非他还是魔族不成?必然是我的错觉,是我想太多了……
哎,爱德华说的没错,人类都是一群痴人,特别是我本身,竟然会有这类不实在际的妄图。
“乔治,明天的你也是最棒的!”镜子里的我暴露了自傲的浅笑。
为甚么他们会在一起?
倘如有人曲解了她的身份,把她当作普浅显通的小女孩来对待,那就惨了……八级呼唤师的气愤可不是普通人能接受的了的,她部下的呼唤兽都是堪比军队的可骇存在。
你们必然是这么想的吧,对吧?
另有甚么事儿比这更让人高兴吗?
就连博学多才的我,也猜不透他们的故乡究竟在那里。
站在我面前的是一名个头矮矮的小女孩,她毛茸茸的小脑袋瓜甚是敬爱,两枚锋利的小虎牙更是非常调皮,粉红色的短发再配上纯白的连衣裙,氛围中莫名飘起一股清爽天然的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