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那伙犯法职员,就是深夜在骨干道上作案。他们会在白日踩点儿,预先找到大街上的监督器,停止遮挡或粉碎,便利他们夜晚作案。明天案发路段的监督器,也一样被人粉碎了。”
本来这事儿跟我们是没有任何干系的,可坏就坏在,明天最后勘察现场的,恰好是我、队长和林达浪。
“吴队,我也感觉这是一个冲破口。”
吴智辉的话,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明天早晨,金马大街,有人被暴徒攻击后脑,脑干大出血身亡。被害人身上的财物也被人洗劫一空。”
吴智辉再次点头:“我还是想不明白的,是凶手到底通过甚么路子,晓得这些案件细节的?之前的祖庙连环杀人案,我们警方毫无发觉,但是这位仿照者,不但能够仿照出案件的细节,乃至还晓得吊死鬼是以身高来挑选作案工具的。而这起团伙型刨锛伤人案,绝大多数警察都不晓得案件的详细细节,他又是如何晓得的?”
我只能牵强的以为,凶手能够是因为其他犯法罪过,进入监狱服刑,对于这两起罪过,他们并没有诚恳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