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远不止有米粮这一种支出来源,这类支出最多只算“农业税”,而“贸易税”则要分外算。当时的商税是“三十税一”,这跟唐朝以及明朝的税率是分歧的,单是农夫把手里剩下的六千石粮食以一石一贯的代价卖掉,大名就能从中收到二百贯,再加上本地产品的支出,比如平原地区有农副产品和工艺品,山脉有各种金属和矿产以及木料,本地地区有海产等等。而贵金属则是直接被大名征收,而这些支出普通不会被算作石高,比如庆长检地的甲斐表高只要二十几万石,作为日本最大的黄金产地甲斐来讲这类石高比起其他处所实在是低的离谱,因为甲斐每年的黄金产量起码也有相称于粮食的十万石以上。其他一些金银产地的表高也是低的离谱,以是能够推断矿物产量是并不计算在石高内的,如许看来甲斐的实高如何也有30~40万石,保守估计甲斐一地的实际支出也有粮食产量的140%~160%以上,不过这是黄金产地。别国的其他支出约莫占石高的20%摆布,多则25%,起码也有12.5%,也就是说,一万石的领地内除了粮食,应当还会有起码一千贯到两千贯以上的分外支出,即便没有关税的地区,商税也仍然会收的。比如织田信长固然裁撤了关所,但他的税收那可真是多种多样,乃至去寺庙拜佛他也要收“入城费”,其支出可见一斑。
1.一石156.3升,相称于糙米约220斤,少则很多于215斤,多则不高于235斤。
如许算下来,以石高制为标准,养一小我一年2石就够了,养一个足轻一年包含设备最多最多5石如何也够了,养个初级兵士一年也就是10~20石罢了。按太阁检地“四公六民”的比例来算,一万石领地的支出就是4000石,照这么看,每一万石赡养二百到三百的精锐兵士还是没有题目的,一万石养一千杂兵也是能够的。当然,这在当时也算是高薪职业了。
1845年217.3斤
由此推算,战国期间日本的米一石重257.89公斤
按《陆桴亭思辨录辑要》中江南的产量:“今江南种田法,每人莳秧六稞,相去八寸,则一步之地,当得稞六十余。刈获之日,每人刈稻一行动六稞,又一行动十二稞,为一铺。收束之日,或二铺、三铺、四铺、五铺为一束不等。二铺为上,三铺为中,四五铺为下。今以三铺言,每地一步可得禾二束,每一束得米五合,二束共得米一升。一亩二百四十步,当得合四百八十束,米二石四斗。其二铺者,每步约得禾两束半,米一升五合,一亩该得三石六斗之数。今江南湖荡膏腴处,地辟工修者约莫如此。其他常田,大抵三铺为束者得一石五六,二铺为束者得二石五六。此地力薄,亦种艺不得法也。”从这里来看,每亩的产量是2.4石,如果这里的“米”指的是精米,那就是亩产将近四百斤了,很较着是不科学的,但如果按稻谷来算就是2.4×102.3×70%×1.41=242.3斤,换算成今亩=262.9,固然这也多得离谱,但这或许算是比较靠谱的,天下的均匀产量能够就是每亩2石,也就是精米219斤摆布。
5.一小我每年耗损1.5~2石粮食,一个足轻最多耗损5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