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叫宝宝, 性向忽攻忽受, 春秋时大时小,不晓得是天生白嫩还是后天用的扮装品太多, 看起来像个在冷冻柜放了十年的过期元宵, 大要光鲜, 见光就死。
不过另有别的种传闻,传闻有次他醉后自言自语, 说是相爱多年的男友不知为甚么俄然他杀身亡, 遵循遗书上的要求, 他才每日这般声马犬色, 看似活的萧洒对劲。
但是今晚,他笑的跟朵绽放的白绣球花似的,正在殷勤接待一名矗立俊朗的年青男人。
他招招手,表示办事生畴昔问问环境。
半响后,秦松嗓子有些沙哑:“待会他唱完,帮我,帮我把他请过来。”
戴着美瞳老花镜的宝宝看的很清楚,那眼神和人一样冰冷,让人莫名想到深山峡谷中经年不散的浓雾。
宝宝有些遗憾,本来不是客人。
是个生面孔。
秦松双眼迷离正对着桌上的空酒杯和顺的笑,压根没有发明酒吧来了新面孔。
长久的沉默后,台下口哨和喝彩四起。
没有新面孔这位爷喝起来就不纵情,不纵情说不定下次换道别家酒吧
别说对能够是将来老板的恭敬了,连个笑都没有,让人有些不爽。
够酷,够冷。
红屋子酒吧表面是一幢红色的欧式修建, 看起来很洋气。
“算了,看着都眼熟,”秦松接过一饮而尽,把酒杯重重放在桌上,“如何一个新人也看不到。”
他不由自主拿起电吉他,下认识左手高低滑动,右手快的近似呈现幻影连弹,一段狠恶旷达的SOLO在酒吧喧闹的空中蓦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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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上,一曲高难度的SOLO技惊四座后,白锦寅堕入茫然中,刚才产生的统统很不实在,不受节制天然产生,就像做过次数太多已经烙在了骨子里,
宝宝意味深长向秦松看去,不知此人是否合适他的口味,然后,他扣问的目光扑了个空。
位置最好的卡座上,宝宝斟满一杯酒递畴昔:“秦哥,今晚叫谁过来陪您喝酒?”
宝宝也一样被震惊,身为酒吧老板多少懂一些乐律,他欢畅的一拍大腿:“看不出此人有两把刷子,秦哥……秦哥你如何了?”
不一会,此人被引过来,办事生声说:“老板,招聘歌手的。”
男人叫秦松, 熟客根基都晓得,此人是个情场荡子,只要来酒吧必然叫上一群人来陪酒,像个逛青楼的大爷般左拥右抱,江湖批评――一点朱唇万人尝,一双玉臂千人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