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书剑恩仇录》的原著情节在脑中飞速过了一遍:香香公主是糊口在大草原的回民,底子是不踏足中原的,就算陈家洛与她巧遇,也是在去回族找霍青桐报信的路上。书中,如果不是刻着她面貌的宝瓶送到乾隆手里,让他对瓶子上的才子产生了稠密兴趣,点齐兵马出征回部,将她生生抢了返来,只怕她一辈子都只会在大草原。

莫非是李可秀抓住了她要进贡给皇上?

那到底是这么回事?

这小我,就是香香公主!

但是,“甚么叫‘脸皮又厚了’?另有,甚么叫‘改直接爬房顶’啊?我之前脸皮可不厚,也没干过偷/窥这类事……”

这一次,完整从屋顶滚了下来。

我碰到她的时候,她正在李可秀府上。李可秀,也就是李沅芷的父亲。

——我在内心冷静吐槽。

我晓得,这个女子,必然是香香公主。

“……”我骇然,不敢再说话。

清楚是恼羞成怒。。

总之,她那完美的容颜和曼妙的身姿,让我只能想到一小我,那就是金庸笔下第一美女,香香公主。

李沅芷扭头顺着香香颀长的脖子往下瞥,鼻血缓缓流下。

其他美女,不管是谁,最多让男配角发楞、堵塞。但唯有香香公主,能让几千兵士同时堵塞,并且让那群兵士志愿放动手中的兵刃,因为感觉在这么斑斓的女子面前,不该有殛毙……

好吧,我承认我是惯犯==

唔,固然现在是我不对,但我可不是惯犯。

而在这个穿越天下,我竟然有幸见到了!

因而,李沅芷的嘲笑冷得彻骨了:“还不算‘又’?你忘了当时是如何利用我脱衣服的?哼,还说甚么按摩……你每日摸我的时候,暗搓搓在想些甚么,当我不晓得呢!”

我也不甘逞强:“你当我傻呢!你如勇敢一声喊,就不会决计将这个偏僻小院的统统仆人支开了。你比我更怕有人出去,因为香香公主不能暴光,对不对?”

我吓了一跳,恐怕她放出几枚金针探路,从速难堪转头:“别,是我!”

我被劈面说破,老脸一红:“阿谁,我也不是用心的。这不刚好赶上了嘛。。”

话说这腿是之前受伤了的。刚穿越那日,余鱼同上来舔我腿,被我误觉得是非礼一脚将其踹飞,厥后才知冤枉人家了。本来我腿上受了刀伤,并且伤口仿佛有毒,那日余鱼同应当是想为我吸毒。

“哎,嗨。”我难堪挥挥手,“又见面了,真好。”

但是不对呀——

香香公主……

我再度擦擦鼻血,发明:她沐浴清楚洗得很舒畅,在一桶花瓣水里,边洗边唱,一点看不出被掳来要进贡给天子的模样。

但,只要一人,倒是公认的最美。是的,没有之一!

更何况,我另有曾经霸绝武学之巅的眼力与感悟。

这下,李沅芷只剩哑然了。

李沅芷哑然,半晌,重又扬了扬下巴:“这但是在我家里!只要我一声喊,府上的兵卒一拥而上,你别说双刀,就是十对双刀,都不敷乱枪戳的。”

现在固然大好,但反正留了点后遗症——碰到李沅芷就腿软==

“芷姐姐。”香香公主已穿好衣服,如幻花般飘了出来,斜倚在李沅芷身边,歪头打量着我,“这位姐姐是谁?”

“闭嘴!”李沅芷打断我,“唰”地亮出长剑,“从速走!另有,不准流露香香公主的行迹,不然我一剑杀了你!”

莫非她跟李可秀有一腿,以是被李可秀金屋藏娇?我去,更不成能!!

普通来讲,很难说谁更美。

不知为何,一想到李沅芷对香香竟然流鼻血,莫名就不高兴了,用心拆台:“我就不走。你有长剑,我有双刀。论武功,鸳鸯刀骆冰,一定打不过李沅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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