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保护着斯塔德的那群佣兵,看模样非常练习有素,十几小我分红三路,凶悍的向唐福扑来。而唐福体内的元力空空如也,没有被邪术反噬就已经谢天谢地,有力也不敢再利用邪术,只能搏斗。
直到此时,唐福才真正松了一口气。他并不是一个情愿捐躯本身的生命去挽救别人的高贵骑士,相反,从小在希玛城那种环境保存下来的孤儿,始终遵守一个希玛城的铁律:想尽统统体例活下去!只是唐福比其他孤儿优良的处地点于,他能够复苏的做出衡量和判定,计算出如何用最小的代价调换最大的服从。恰是这一点,让他荣幸的活了下来,也让他做出了此时的决定。
“咦……”格林斯睁大双眼,几近没法了解面前的事情。甚么时候邪术师也善于近战了?还是说面前的小子底子就是个怪胎?
说到战役力,近战唐福一定能赛过萨仑,远战能够也比游霞儿的回旋箭强不了多少,但说到同时善于近战和远战,在金敦的小队中没有人能够比过他。也就是说,除了他以外,没有人能够胜任吸引仇敌并给其他火伴逃出世天的机遇这一重担。如果说在捐躯本身能挽救其别人,和大伙一起垮台这类挑选前,还会踌躇或放弃的,那不是极度无私,就是极度弱智。
格林斯满头黑线,一时都不晓得该如何办好,正应了了那句老话,整天打雁反被雁啄了眼,面前这哪是甚么邪术师,清楚就是头小狼崽子!死死抓住他们投鼠忌器的心机,地痞恶棍一样混不吝,黑手毒手死命号召,恐怕鬼域路上会太孤单,就想多拉两小我陪葬。瞧瞧,地上躺的五个佣兵,满是团里的妙手,先前血洗赛鲁斯也没死几小我,就这么一会工夫,就倒下去五个了,即便这趟将探矿仪带归去,这张老脸可往哪搁!并且因为用心挂着这头,那根黑魔杖在火流星的进犯下完整报销了,这更让格林斯知名火直冒!
当然,唐福也要感激格林斯的那句近似“刀下留人”的话,不然,即便他再如何刁悍,也不成能在如此豪华的阵容前对峙到现在。但是,代价一样不成制止。唐福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怕不下十来处,虽说都不致命,但是从伤口中流出的鲜血还是渐渐的将他的体力悄悄带走,加上之前邪术反噬所受的内伤,他满身高低里里外外大抵没几个好的处所了。
不如一狠心一顿脚,干脆杀了这不知死活的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