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真的很固执,却也脆弱,酒吧里,她喝醉酒,眼睛红红的模样让他想不顾统统的抱紧她,可他晓得,他没有资格。
每天每天,他都像是漂泊在氛围中的柳絮,跟着风荡来荡去,找不到家的感受,可现在,看着坐在床上练习织毛衣的顾绮蔓和摇篮里闭着眼睛睡得正香的宝宝,他的内心这么多年第一次有了安宁的感受,像是一向漂泊着的人,找到了归宿的感受。
现在她走了,他的心也空了,莫非他们这辈子真的无缘再见了吗?
机场里,林亦一小我坐在长椅上愣了好久,他想了很多很多,包含他今后是否还能够见到柳清华。
她觉得她是真的能够放下仇恨至心祝贺他们,她觉得阿谁时候的程锦雅是来示好的,可她错了,统统的统统都不像她设想的那么简朴。
并且这孩子越长越像傅修斯,高挺的鼻子都雅的眼睛,特别是那小小的嘴唇,很傅修斯的一模一样,有的时候傅修斯就如许悄悄地望着摇篮里熟睡的宝宝,内心一片柔嫩,看着宝宝小小的模样,他感觉,他做的统统都是值得的,为了他们母子俩,他受再多的伤都不怕。
还好他当初拼了命也要救出她,如果现在她不在他身边了,那么他能够这一辈子都不会再笑了,因为落空了她,他就仿佛落空了全部天下。
她挣扎着,手臂撞到了中间的桌角,力量太大,一刹时就撞破了口儿,婚纱也掉了一小块,一小块沾着血迹的白纱掉落在地上。
他也晓得返国意味着甚么,他来外洋留学,一小我在外糊口,考取医学系硕士,博士,他拼了命的学习,就是为了逃离家人的掌控,做他本身喜好做的事,寻求他本身的胡想,现在他终究胡想成真成为了一名大夫,做了他从小就想做的事。
“蔓蔓。”傅修斯眼神暖和的望着顾绮蔓,语气是那么和顺。
她回过甚,瞥见神采绝望的程锦雅,她笑眯眯地,像是有毒的罂粟,都雅但是充满着剧毒。
厥后竟被人下药,阴差阳错,他们又产生了干系。
他真的非常想给她一个昌大的婚礼,在万众谛视下,牵住她的手,陪她一辈子走下去,上一次的婚礼因为程锦雅的粉碎没能顺利停止,这一次让他好好爱她吧,把全天下最好的幸运,都给她。
“蔓蔓。”傅修斯和顺的开口,眼神里仿佛带电,电的顾绮蔓满身酥麻。
……
那天她和傅修斯的婚礼上,当时她刚送走妈妈,扮装室里就她一小我,她把统统的扮装师和各种人都打发走了,因为她想一小我待一会,她太严峻了,她就要嫁给傅修斯了,她就要成为他真正的老婆了。
“等返国今后,我们补办婚礼好不好?这一次,真的嫁给我吧,蔓蔓。”傅修斯说。
顾绮蔓抬开端,看着傅修斯和顺的眼睛,刹时,脸就红了,“你……干吗这个模样看着我啊?”顾绮蔓有些不美意义,他的眼神过分于炽热,让她有些害臊。
“啊?”顾绮蔓一向低着头,织着毛衣,她想亲手给宝宝织一件小衣服的,因为她感觉那是他妈妈亲手为他做的,意义不一样,可这织毛衣如何这么难?这些线如何一向跟她过不去呢?三天了,她连一只袖子都没有织出来,这些现她织了拆,拆了织,可不管如何都弄不好。
程锦雅假装祝贺的笑着,看似暖心,她红艳艳的嘴唇轻启。
傅修斯看着专注的顾绮蔓,有些宠溺的笑了笑,“宝贝,看着我。”
“好。”顾绮蔓幸运的点点头,眼睛有些潮湿了,经历了这么多,他们终究能够在一起了,现在,他们另有了爱情的结晶,今后必然要一辈子幸运下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