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梅庄才几天,发贴量已遥遥抢先。本来嘛,很多人都惊于我的创作才气。我一时髦起,把我的照片贴上去了。很多人看了,有一些不在梅庄的朋友也畴昔看了。因而惹来了很多胡蝶,我现在的恋人是此中之一,而原汁原味梅庄出身,一向痴心跟随我的人,就是风断弦。
他不常来的,来了就多是和我在说话。
却过了几天,暗疮已消。
去书剑梅庄,是一个叫龙天隐士的网友叫我去的。这个网站的站长极差,现在它已经开张了,真应了那句“多行不义必自毙”的老话。
在2002年,我俄然迷上了写作。在一些文学网站投稿。想不到我的作品很受欢迎,很多文友情愿熟谙我,我又成了文学网站的名流。
我垂垂地发明了我生射中的一个怪圈。
她,仍然只要――挤,每天镜前,苦练,直至老公催她睡觉。
暗疮,极度刺眼。
暗疮,纹丝不动。
她对这暗疮又爱又恨,爱的是,竟然这么固执,让她好笑,恨的是,这暗疮在她眼中欠都雅。
前两个月摆布,我玩起了QQ。每天有人来加我,有一些是作者朋友,有一些是赏识我的文章来加我的读者,更多的也不晓得甚么启事,归正我在QQ里是个大忙人。
暗疮,实在只在眼角,不过在她眼中,碍眼。
女人对于暗疮,只要一个字――“杀”!
她仍然挤呀挤,每天早晨在镜前弄上半个钟头来挤,直挤到老公迫她去睡觉。
她又爱又恨,爱的是,暗疮固执得敬爱,如她,恨的是,这疮为何总不消?
她很欢愉。
奇特的是,过了几天,暗疮消无声气地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