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不喜被他这话吓了一跳,几近要承认,却又不甘逞强,挺着胸脯硬撑着说道:“如何不熟谙?前几天我们还在这里谈天呢。”
到店里来装腔作势倾慕虚荣的女人太多,他也不是没见过。
按理说,王陵是王家的大少爷,即便平时不吭不想,看起来也不太受王大喜两口儿的爹娘喜好,但是多少是主子,哪有下人看着主子眼里尽是骄易,连声号召都不打。
林不喜也淡淡看他一眼,暴露与春秋颇不相称孤傲,顿时一股清凛的气质披收回来,真有些官家蜜斯的做派:“实在没有看的上眼的,也总不能白手出来吧。”
接着,在掌柜猜疑的眼神下,堂而皇之踏入对门一家传闻排名第二的“完竣”珠宝铺子,这两家是合作敌手。
“这是谁做的?”林不喜指着那只钗子,笑着问掌柜:“品相不是很好啊。”
这个外型很像林不喜小时候流行一时的弹簧胡蝶发夹,就是撑起胡蝶翅膀的,不是银线,而是细细的弹簧,如许一来,跟着弹簧的轻微闲逛,胡蝶翅膀就会振动起来,像是要展翅高飞,栩栩如生。
不过既然晓得这里有好东西,林不喜内心还算是安抚了一点,至于如何套出来,王陵不可,不是另有王牌么。
林不喜却不睬店小二,直接将手拍在柜台上:“我要好货。”随后量了量手中的银票。
林不喜受了这点子气,愈发发狠要混出小我样来。狠是在内心发的,面子上还要过得去,又故作放松的又在店里买了一样不算便宜的金饰。
掌柜的笑嘻嘻,倒是一副弥勒佛的笑容,仿佛谁都不获咎:“女人说熟谙,那就是吧,只是我家大少爷不在,还是请女人归去。如果有中意的金饰,再过来买。”
掌柜的也笑着说道:“店里每天人来人往的,我倒是健忘了,大抵是一个没甚么名誉的工匠本身做的。”
那掌柜的也不傻,看她手中的金饰并不算贵,嘲笑着说道:“好东西多得是,怕是女人没银子买吧。”
普通的庄户人家,要有很好的收成才十两,如果做些平常买卖的,利润一年有四五十两就不错了。如果做大买卖的,一百两也算高支出。传闻县太爷的俸禄,也不过一个月三两银子,外加50石粮食。
但是王陵就是看起来风俗了,且非常无所谓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