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来,连城他,死了多久了?”她转头看着风来,那玄色眸子如同黑曜石,那红色长衫如同一朵绽放在雪地里的花――风来不由地痴了。
――当年她为了写上那坟里人的名字,割破了十根手指,但是年深日久,那陈迹也终究淡淡消逝了。明显甚么都会跟着时候转移,可为甚么她对他的豪情就不会呢?
“我这平生,当过孤儿,做过刺客,曾为皇妃,又叛离故国,披上过凤袍,举剑杀过敌,最后,竟然还登上了帝位……”说话的并不是一个多么美的女子,她的鼻子不敷挺,她的嘴角不敷翘,她的眼睛不敷魅,她的眉毛不敷浓,却胜在皮肤胜雪,乌发赛墨。
“回吾皇,约莫四个时候了。”名叫风来的高大仆人恭敬答复道。
酒水微暖,却暖不到民气。
寒夏季。
自登上那皇位起,明里暗里殛毙不竭,几次,她都几乎丧命――但是,她都挨了过来。一个男人登上帝位,需求的是手腕,是气度,是气度,而一个女人登上帝位,除了具有男人所需求的统统,还需求一副钢筋铁骨。
一个女人当上天子,遭到的停滞,必定会比一个男人多的多,何况她本不是皇女,乃至,连胡国人都不是,她一个外族之人,竟然当上别国的天子,天然遭到的险阻会比别人多的多。庙堂上不说,这官方,就有多少所谓“志士”想要取别性命“以正伦常”。
她看着微暗的天气悄悄叹道:“北国的白日,老是格外的短。我曾和他说过,如果能放下统统,就回到南边,买下个浅显小院,再添上几个诚恳可靠的奴婢,养上几个孩子,就这么平平平淡的过一辈子也是幸事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