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如此多的吸血水蛭,方清铃惊悚的同时,心中吐槽:这效应来的真是太快了,公然,待在男主女主身边准没功德。
一小我在黑崖谷待得长了,方清铃眉眼多了几分凌厉战役淡,但是接下来的行动,让她之前的神采一扫而光。
那只贪吃的火红灵兽方清铃给它起名为火儿。
不到半米间隔,目睹水柱就要灌溉那抹娇小人儿,那些如饥似渴的吸血水蛭们,本觉得吃掉方清铃已是铁板钉钉的事情,不料,目标却平空消逝,直到全部水柱没入空中,也没看到一丝踪迹。
方清铃面露沉痛,依依不舍的对那火红团子说道:“火儿,我在黑崖谷待了五年之久,是时候回宗门了,可我舍不得你,我不想与你分开。”
自从前次与杨诗意他们分开,就再没有碰过面,方清铃内心非常光荣。
“诶……”被丢下的方清铃想唤住他们,何如夜子皓速率太快,早已无迹可寻,方清铃心中忿忿,指天负气骂道:“小魔头,我跟你势不两立!”
杨诗意历经风风雨雨,俱是化险为夷,获得珍宝,修为更是不竭晋升,光复美女无数,虽说没看完整部小说,但看那逆天的金手指,成仙是迟早的事。
方清铃跳出空间,望着他们拜别的方向,沉默不语。
普通人不敢与之对上,因为如果被其吸附上皮肤,便很难再扯下来,就像牛皮糖一样,甩不掉,拉不走。而小一点的吸血水蛭,乃至会钻入目标者的皮肤,爬进他的血管,吸食血液,直至吸成一具干尸。
方清铃紧了紧两侧的手指,对气力从没有像现在这般,充满巴望。
瞧着内里的吸血水蛭全数返回水里,方清铃欲要跳出空间,却又听到动静,忙按捺住行动。
藏匿空间如其名,是能够将人带入别的一个空间藏起来,隔断内里的天下,不被别人发明,此空间不到出窍期修为看不出来。
火儿被她拜别情感传染,滴溜溜的圆眼微红,隐有雾气闪现,它低低鸣声:“吱吱。”
它尾巴在树丛里乱甩一通,无不偶花异草倒地,腐臭成一堆绿汁,水蛭王消气,心有不甘的带着小的们返回河里,等候新的猎物。
如果说吸血蝙蝠是吸血大王,那吸血水蛭则是吸血帝王。
瞧着它搞怪的行动,方清铃双肩止不住的颤栗,脸憋得通红,若不是怕轰动河里的吸血水蛭,她真想喷笑出来。
杨诗意想想也是,隐去眼里的那一丝惭愧,点点头,与夜子皓相拥而去。
“这几年,我一向把你当作最好的火伴和知心朋友,可惜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不得不分开了。此次拜别,说不定要等五年、十年、乃至百年才会来黑崖谷与你相聚,今后我不在你身边给你烤香喷喷的兽肉、跟你一同御敌,你可要照顾好本身,开高兴心的。”
它顿时爬起家来,一副灵巧模样,用毛呼呼的脑袋蹭蹭方清铃的手背,奉迎地呲呲牙。
正因如此,方清铃才特地给本身寻觅费事,历经磨难,激起本身的潜能,有支出就有回报,终究让她胜利筑基。
它皮肤是光滑柔嫩的,没有眼睛,除了吸血时,暴露的那只吸盘似的嘴巴,能辩白出那边是它的头部以外,根本分辨不出那里是头,那里是尾。
或许女配不待在女主身边,不碰到女主,修仙的门路就不至于那么盘曲,但是,过分一帆风顺,碰到大事倒是最脆弱、最轻易丢掉性命的那一个。
噗的一声,参杂着无数条水蛭的水柱,如同一条巨桶水蛇,直逼方清铃后背。
到嘴的美食竟然平空消逝了,一条条水蛭暴躁在地上乱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