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女神光耀美利坚 > 第四十四章、贝佐斯,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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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即便他从小就揭示出如许一种理工科天赋的潜质,贝佐斯从骨子里晓得,本身实在是个爱好读书的文艺青年。步入大学前,他最大的爱好之一,就是骑着自行车深切新墨西哥州的戈壁滩种,然后斜45度角略带愁闷地瞻仰天空。

“你看过了吗?哦,我是说,你出来看过了吗?这本书如何样?”

男人惊奇的挑起眉毛:“叨教你是……?”

“痴人啊你,既然都是科幻小说了,重生恐龙有甚么奇特的?前段时候不另有敬爱的ET来地球上闲逛吗?”

本身出世的故乡,新墨西哥州的阿尔伯克基有家微软公司,这是很让杰夫-贝佐斯感到幸运的一件事。

贝佐斯大略一扫,有些摸不准这女孩的详细春秋。若说她年纪还小吧,个子倒是不矮,综合发育也较着不错;但若说她已经是高中生了吧,稚气却还比较较着,而她又还不是娃娃脸型的美少女。

“我是不在乎亚马逊先生是苹果先生的粉丝这类事啦,不过……请不要把鼓吹单随便乱丢好吗?BOSS会活力的啊……”

“嘿,伴计,你说恐龙真能被重生吗?”

茜茜极其工致地躲过爱丽丝的魔爪,一起缓慢地冲进人群当中,愣是做到了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爱丽丝见状,也如风似影地追了畴昔,刹时消逝在人群中。

书店里到处都是闲逛的主顾,一层地区更堆积了好多人,因为此时正值暑假,更有很多家长带着孩子来书店闲逛,更让这片地区显得非常鼓噪。

贝佐斯当然听不清俩女孩在说些甚么,见她们消逝在视野里,便将重视力重新转会到面前。新书鼓吹摊位前,十几个年青人正一起镇静地会商着。

然后,他来到纽约了。

“哦,是的先生,天赋新人作家爱丽丝-王的典范之作,绝对不容错过啊。”

“嗯……恰是。”

“只是打个号召罢了啦,甚么勾引……喂,碧池是甚么意义?你是不是想让我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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