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想,我道:“你之前不也踹我了,巴掌就算了吧?”
巫流盘腿坐在雪地里,双手握拳,撑着下巴,一副人畜有害的模样,道:“老女人,告饶可不是这么求的。”
还要毁容?
因为气候太冷,每天太累,我的感冒一向好不了,如果不是我设备包里有照顾医药,每天定时吃药,估计早就垮台了。
可贵有个落脚地能好好歇息,我当即把木床和木货架砍了,生了堆多日不见的篝火,往火堆边一坐,的确舒畅的让人想哭。
房间非常小,有办公桌,有被粉碎的食品包装袋,由此可见,这是一个开在国道旁的小卖部,给过往车辆卖些烟、水、便利面一类的东西。
但愿感冒不会减轻,不然就惨了。
卧槽,不如让我死。
不过即便想到这一点,我也只能表示本身不晓得,用树枝挡上石洞口,换完衣服,略微和缓些了,我又赶紧吃了感冒药。
紧接着,那些藤蔓在雪地里挪动,如同无物般,度缓慢将我带离了石洞的位置,约莫两分钟后,我面前呈现了一条大河沟。
我有些想哭,心说小朋友,你才十四岁,另有大好的韶华,能不能别动不动就同归于尽,很吓人的好伐?
再一次被弄出水面时,我大喊:“饶命、饶命……”
巫流很明显是看过《小王子》的,也明白了我的意义,因而耸了耸肩,没再提烤狼肉的事儿。
四十巴掌磨磨蹭蹭的打完,到没有多痛,因为这小子也并非太叫真,就是想踩我的脸面罢了,不过太冷了,我冻的头晕脑胀,仿佛感冒了一样,浑身都僵了。
我道:“你看过《小王子》吗?它不是一只狼,而是属于我的狼。”
不穿内裤?
很明显,最大的能够性是:他把持那些藤条,从死尸身上扒拉下来的。
我到底要不要利用大空间,然后一刀砍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