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女主路线不对[快穿] > 31.第一章
赵清漪给张氏洗着脚,忽说:“娘,我爹病着,明天我带孩子回趟娘行,行吗?”
赵清漪说:“我娘家就在镇上,也只十里的路,父亲都病着,一个月归去看望一次也是孝道。子美也是父亲一手教出来的,当年父亲多心疼子美呀。这叫慧眼识豪杰,伯乐识千里马,对吧?子美如果在,他是个怀旧、知恩、守礼、懂孝的人,他如许的人每天去父亲跟前奉养都不奇特。今儿我是自个儿去,也是代子美去,要让大师看到子美的孝心和知恩图报的出众品德。”(注:向杜甫报歉,起了同一个表字。)
张氏当年有身,还是在回娘家的途中生了下沈俊,当时幸而赶上一个得道的仙姑美意为她接生,当时霸光漫天,张氏永久记得。那道仙姑还说她的孩子乃是文曲星转世,生下来就有九斤,还天赋异秉,生出来就能开眼呢。
每当给张氏洗脚时,她不得不记念宿世的繁华繁华,顾晨对她是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自将欧小红个人这颗社会毒瘤绳之以法,她过得的确就是率性之极的糊口。
沈俊公然不负赵怀方的顾恤与重望,他读书方面除了好学以外,更像是开了挂似的。
沈俊是举人,家里原有的十亩水田给了伯父沈大良种,每年都要给他们一些租子钱,而举人家已免了丁口赋税,张氏还是藏着些银子的。可张氏夺目,让儿媳空担管家之名,担起平常家计开消。
赵清漪道:“那让大郎陪我去吧,也趁便让父亲考教一下功课。”
那男孩点了点头, 然后承担了埋葬种子的任务, 而他的母亲则担水冲淡“人中黄”,用粪勺搅拌, 气味冲鼻。
话说这世的原主赵清漪是个秀才女儿,未嫁前在家也没有干过这些农活。
以后三年就在京中为官宦人家的幕僚。
那边张氏又叫洗脚水了,赵清漪才不得不打了盆水进屋里去。
张氏的眼里,那是谁都配不上她儿子的。
小儿子沈归云,本年不过六岁,脾气调皮,长得最像他爹沈俊(字子美),是公婆的心肝宝贝。
但两老年纪渐大了,夫君去插手科考后四五年没有回籍,作为家里的媳妇总要筹划起家计来,这些事总要她去做。
大女儿沈晓云,本年九岁,也识得几个字,却和她并不知心,这丫头有几分机警过甚,爱阿谀祖母。
“你要去就去,孩子们去干甚么?”
碧草忙憨笑着点头。
赵清漪回家来,天然承担了做菜的任务。她烧了梅干菜炒猪油渣,又煮了一碗老南瓜,再蒸了一屉黍米饽饽,取了两个鸡蛋打了一碗蛋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