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属匕首,高档锋锐术附魔,刀柄上印有太阳王头像,刀身由燃光铁打造,不但锋利,还能破法。”
终究.......终究......弗米亚临时打退了饥饿之火,欲望减退,明智重新回归。他擦洁净脸,号召幽魂主子帮他换了身衣服,又将一根细弱的大腿骨扔给一旁垂涎欲滴的格罗德,而后,他拿出一根银牙签,落拓地剔起了牙缝中碎肉。
‘虫子~呵~~风趣~真风趣。’
“真是不经打啊。”弗米亚叹了口气,俄然想起了罗兰。
别看这秃顶瘦子长得磕碜,但这幅形象倒是广为传播,为无数人晓得。这的确是格伦麦王国的先祖,太阳王斯巴克.夏尔的模样。至于高档锋锐术和燃光铁材质,弗米亚瞄上一眼,就看出这的确是真品。
‘虫子’持续说道:“对,我叫爱丽丝.夏尔,都灵城公爵的第三个女儿。”
一场可骇的血肉贪吃,足足持续了半小时才结束。
看了几眼,弗米亚‘啪嗒’一声合上怀表:“的确是不成多得的好东西。”
弗米亚愣了下,当即就明白过来,他拿起桌上的碎骨,没头没脑地朝格罗德扔畴昔:“你个混蛋,你把他吃了,对不对?!”
白石堡处于私语丛林深处,私语丛林地属于格伦麦王国,处于王国西南角落。从白石堡出去,一起往东走上2天工夫,就能见到格伦麦王国的城镇。
“的确是不成多得的好匕首。”弗米亚点了点头,又大啃了一口烤兔肉,而后用力嚼着,收回‘咯吱咯吱’的咀嚼声。
‘虫子’大喜过望,眼睛闪闪发亮:“100金克朗吗?噢,法师,感激你的慷慨和仁慈,我感激不尽。”
如许一柄匕首,在市场上起码能卖上50金克朗!
弗米亚点头。
‘嗷~’
“夏尔王族......还叫爱丽丝.......呵呵~装成谁不好,恰好装个名流......不过,肉倒是挺多的。哦,对了,昨晚还跑了两个兵士。”
弗米亚一边笑,一边用手指着‘虫子’,讽刺道:“瞧你那高兴的模样~你欢畅太早啦,骗子~”
“法师?”虫子有些莫名其妙。
“干得好。”弗米亚对付地奖饰着。
没想,弗米亚却还是点头:“不敷,证据不敷。怀表固然精美,但世上多得是钟表匠,只要有钱就能仿造。我还需求更多的证明。”
弗米亚接过怀表,细心看起来。
弗米亚收回一声如野兽普通的嚎叫,朝尸身扑了畴昔,用手抓、扯,用嘴撕、咬,狼吞虎咽。
弗米亚耐烦耗尽了,连连挥手:“吵死了~吵死了~~格伦德,快快让这骗子闭嘴!”
话刚说完,方才被压抑的食欲又‘腾’地一下骂出来,弗米亚不得不大咬了一口烤兔肉。
弗米亚止住笑声,眼中蓦地射出噬人的凶光:“夏尔王族,大家都是紫眼金发,这是连最卑贱的妓女都晓得的事。而你,碧眼棕发!传闻中,都灵城公爵的三女儿爱丽丝具有环球无双的仙颜,号称都灵最素净的一朵玫瑰。而你,固然有些姿色,但远远称不上仙颜绝伦......你当我是只晓得在泥地里打滚的乡间蠢驴吗,随便弄点褴褛就能蒙骗吗?!嗯?!”
弗米亚还是点头。
弗米亚脸露浅笑:“不消这么多,100金克朗就够了。”
弗米亚吃光了最后一口兔肉,而后比出一根手指。
那小子曾经挨了他足足5鞭,不但没死,还活蹦乱跳地活到了现在。明天挨了3鞭以后,也就喝杯酒的工夫,竟然就能爬出他的尖塔,真恰是一个硬骨头。
“感激你的歌颂,法师。”‘虫子’脸上显出了得体的浅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