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平淡无奇的幻想乡 > 第三百二十六章 神灵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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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甚么,翻开书吧。”

顺着电梯重新回到的陆地之上,北风和冰晶再一次刮在了哈尔芬娜的脸上,但是矮人科技所带来的热量,让这个诺德人风俗以后,再次回到冰天雪地,确切有些不太适应。

“…如果当初那本书没有记错的,赫玛耐斯・莫拉是知识与运气魔神,它统治着古往今来的统统知识。”

比起爱尔丽,哈尔芬娜对于矮人的体味要更甚一步,本质上,矮人们利用的仍然是邪术,但以蒸汽和机器为核心的种族,倒是全部大陆上最为奇特的一支。

以是说,矮人也不是我字面了解的那样,他们也是精灵?”

……

固然矮人的科技本质上还是为了邪术,但从目前的体例上来看,还算不错。

“……”

这个天下没我们想的那么简朴。”

抛弃了脑中的邪念,现在还不是考虑这些的时候,如果本身击败了奥杜因,天然有的是时候去思虑;如果失利了,那就更简朴了,没有松加德、也没有圣灵。大师一齐玩完了。

“也就是说,这会是高精灵、木精灵、暗精灵、雪精灵和弃精灵的皮肤?”

为甚么最后赛普汀默示所采纳的体例,是把这五种精灵的血液异化?

不管如何,这内里的确包含了知识,并且很有能够,就是这个天下所包含的大部,乃至能够是统统的知识。

“……这就是莫拉想获得的东西?”

……不过话说返来,身为男爵的话,能够会被更多上层阶层来骚扰吧?

“……话说返来,这些天经历了很多呢…”

在矮人的仪器上破钞了很多时候,这才将方典的位置调剂结束以后,哈尔芬娜踏上了门路,取出了本身要穿越时空,就必须获得的东西――上古卷轴。

及其粗糙的绿皮、相对柔滑的褐皮、皱到没法拉直的灰皮、即便到现在另有着涓滴魔力残存的黄皮、和披发着死之气味的黑皮共同构成的封面,而书的背脊没有缝线,边角却有着铠甲状的润色。

归正作为男爵,天然要比布衣的糊口舒畅的多,起码也不消花大量的时候在征税官和卫兵的身上,打发走这些人实在太费事。

不过细心想想,天涯这边本身也算是一宝贵族,固然实际权力和力量即是零,但是仰仗这一点,本身也应当能够购置一些地产,然后持续在锤落那边的糊口。

说实话,作为一个诺德人来讲,非常刺激,即便死去,也足以让本身步入松加德的殿堂;但作为一个女人来讲,哈尔芬娜本身感觉除非天下再次堕入了危急,需求龙裔帮忙,不然她绝对没甚么兴趣在这个天下游历了。

爱尔丽归刀入鞘,随即跳入了方块当中。

从目前的动静能够得知的是,龙裔具有一半龙魂,并且从灰胡子和帕图纳克斯,以及大部分册本所得知的环境:一旦奥杜因重现人间,最后一名龙裔也必定具有击败奥杜因的力量。

“……好冷”

那么……

书籍内的知识不竭呼喊着爱尔丽往里摸索,暗中的本质蚕食着统统的理性与明智,内里的内容一旦被应当得知的人所得知,那么他们已然搭上了成神的门路。

但另一方面,奥杜因究竟是神还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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