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余笙愣住,随即裂开一个大大的笑容:“本来你另有记这些啊。”她本身都忘了下一次的比赛了。她平时也不如何吃辛辣的食品,以是不消决计庇护喉咙。
回到家刚好一点半,她换掉身上的小洋装,又把扎得整整齐齐的马尾解开,把头发揉乱。脸上的腮红被她用粉挡住,红嫩的嘴唇也换了色彩浅的口红。
帅哥和美食,的确人间绝配。
实在板蓝根不苦,但余笙就是矫情,非要皱着眉头瞎嚷嚷,好似吃了十几个黄连一样。“太苦了太苦了。”她在沙发上打滚。
“乖,喝完给你糖吃。”言亦琛手上的行动没停,把板蓝根倒在杯子里,回身去找开水。
“好,不哄你。”言亦琛已经冲好板蓝根。褐色的水在冒蒸汽,他端着杯子过来,放在余笙面前:“一会凉了再喝,我先去煲汤。”
“好吧。”余笙这才放心:“如果不好吃的话我不会吃的。”
她还试着哼唧两声,很不错,有当演员的天赋。
雪梨被削皮切成方块,内里的瓤被他轻而易举清理洁净。把冰糖和雪梨一起放在炖盅内里,“记得少放点糖呦。”余笙提示他。
吃货笙当即承诺,咕咚咕咚把药全数吃完。
言亦琛手拿菜刀,行动缓慢像演杂技一样,很快就把手上的苦瓜切成薄片。“苦瓜也是下火的,多吃点好。”他在苦瓜片上撒盐:“放心,我有独家秘方,不会苦的。”还是刚才哄人的语气。
言亦琛挑眉,一块雪梨被他放进嘴里,等嘴里的东西吃完以后他才说话。不知是不是冰糖的原因,余笙感觉他的声音也变得甜甜的。
本就圆鼓鼓的小面庞,一下子又鼓起个小球。
余笙假装抬眸,弱弱地开口:“返来啦?”
“去菜市场的时候瞥见的,就买了些。”言亦琛把剩下的杯子收起来。
还是本来的配方,本来的味道。
她舀了一小口试喝,入口清甜,喉咙也很舒畅。不会甜到腻人,冰糖和雪梨完美连络,这应当是她两年来吃到最好吃的甜点了。
小眉头一皱,一脸的纠结。
也不晓得抽甚么风,余笙一下子话多起来,围在言亦琛身边叽叽喳喳说个不断,言亦琛也好脾气,全程一边忙活一边陪她说话,竟也没有一句是对付的。
余笙在惶恐失措中,听到言亦琛一字一顿地说:“不过我真没有暗恋你,我是光亮正大喜好你……”
余笙被言亦琛突如其来的行动吓到,下认识地昂首。
天辣!要不要这么狗血,她的矜持形象呢!
本来是菜市场,难怪她没发明,本身搬到这里住了两年,连菜市场在哪都不晓得,如何能够晓得那边另有棒棒糖。
言亦琛:……
她给本身盛了一大碗,把剩下的推给言亦琛:“你这么辛苦做饭,也要多吃点。”
像个鬼哦,她冤枉!
言亦琛舔舔唇,上面另有或人余留下来的甜味。这甜,可比糖水甘旨多了。
言亦琛把食材放进厨房,出来时把内里的西装脱掉,只剩下红色的衬衣。衬衣是修身的,没有一丝裂缝。走路时腰上的肌肉贴着衬衣,若隐若现的像是在决计撩他。
余笙如临大敌。
“不清楚,只晓得能够润喉。”他说。“上火最轻易伤喉咙,你下礼拜还要比赛。”
他如此和顺的表示让余笙非常对劲,说到口干舌燥以后终究走出厨房,去饭桌上乖乖等着。
小时候的余笙因为贪玩,夏天玩水着凉,夏季玩水也着凉,几近一年四时感冒不竭,药也是随身带的。但她自小就不喜好吃药,吃药对她来讲就是人间第一惨事。
言亦琛持续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