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被南陵人灭了后,我就开端过着半流亡半流浪的糊口,在我决计靠近下,我与边关的兵士们混熟了,在他们的帮忙下,我成了一名浅显兵士。
出身豪门的我,没有世家的保举底子不成能为官,就算当官将来的前程也有限,活着家的压抑下,我永久不成能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臣。
在他的安排下,活着分开了。
凤战与陆以沫(一)
那一战极其惨烈,我背着叶将军,一小我挑了南陵一千人的精锐军队!
那一战,从黑夜战到日出,又从日出战到日落。
用命,博到滔天的繁华!
参军是我本身的挑选,也是我独一的挑选。
存亡关头,我父亲有惊世武功,可却没有发挥出来,他和那些浅显的乡野白叟一样,死在南陵的马蹄下,而我……
小时候我不明白,我恋慕书上所说的风骚气质,恋慕话本里的才子才子,直到厥后我才明白,实在粗鄙不堪没有甚么不好。
那些出门王谢的权贵后辈,需求有才气又没有背影的人,在疆场上为他们建功,好让他们有冒领的机遇,以是我如许的出身,也是能够往上升的,固然速率慢了一点,可我满足了。
统统我熟谙的人中,都觉得我出身豪门,目不识丁,他们在我面前从不粉饰甚么,私秘的函件也让我经手,因为……
这个时候,有人保举了我!
按说,依我的出身升到千夫长就已经到了顶,可我不甘心,我要做的可不是一个兵,我要的是成为手握实权的将军。
凤战,或者应当叫我凤离战。
打小,我就跟着父亲读书习武。我父亲能文能武,是我熟谙的人中最有才调一个,可惜他从不在人前表示出来,在人前他永久是一个农家小老头,有点小见地却离开不了农家人的本质。
参军是我最好的挑选,在疆场上要升官凭的是军功,固然总会被权贵后辈冒领军功,但是……
凤离这个姓,是不能呈现在九洲大陆的,我地点的村庄有好几户人家姓凤,父亲当初挑选这个村庄也就是因为这个姓氏。
我获得了救援叶将军的机遇,而我也没有孤负叶家父子的等候。我单人一骑日行八百里赶到泥沙潭,孤身杀入千余人的包抄圈,将被困在内里的叶将军背出来了。
因为我晓得,我胜利了。
每一次军功都会被人抢走三分之二,可就是在如许的环境,五年内我还是升上了千夫长,部下管着上千人,可见这五年内我杀了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