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可可不晓得是欢畅还是哀痛好,如果还是在当代她必定是欢畅居多,但是在这乡间,知情身份,她的欢畅都带着丝无法和绝望,皮肤规复速率这么快,这么柔滑,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普通,不要希冀‘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类设法?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但是让她不测的事情产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逝得干清干净,连个疤痕都没,乃至还要光滑一些,仿佛从没受过伤一样。
不过也不敢太自傲以为本身必然能过稿,以是考虑以后,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尝尝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善于,并且更具有主观性,写出来不必然别人能够赏识得了,除了早在圈内驰名的作家墨客,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明程度和观赏程度要求太高。
现在畴昔跟村支书告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以是,本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柔滑?
因而趁这两天余暇时候,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气势肯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