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事理不该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儿确切是出血了,大夫也提及码三四天赋气结痂,而现在保持痂步调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感觉穿书大神能够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术吗?
她要这金手指甚么用?亏她之前还觉得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材柔滑的启事才没有茧子,谁晓得是穿书自带体质作怪,永久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样的疼。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本身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细心点还能瞥见藐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柔滑嫩的面庞,皮肤状况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决定再挑几本当月的杂志和报纸,重新看一遍气势和忌讳,到时候再决定本身写甚么。
想想就令人绝望,间隔高考另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但是让她不测的事情产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逝得干清干净,连个疤痕都没,乃至还要光滑一些,仿佛从没受过伤一样。
又用镰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着掌心模糊要磨出血的虎口处想哭,如何感受这金手指感化变强了,前次她拔了那么多杂草才疼,此次这土豆苗割的可没多少啊。
以是,本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柔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