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你这可错怪二虎了,他再盯得紧, 那腿脚也长在妹子身上,再说那刘振华是城里人、又长得都雅, 风采翩翩的, 人确切比国栋强多了,换了我是凤儿,一准也喜好他。”
她内心胡思乱想的,冷不防有人从一旁的玉米地里钻出来,吓了李玉凤一跳,等她看清了,才瞧见是赵国栋挑了一担子的水从河边出来,瞥见她的时候,一张脸都是黑的。
世人瞥见她这么说,还觉得她是害臊,脸上嬉笑了起来,视野却还是忍不住往李玉凤的身上瞄畴昔。
提亲?啥时候有人给我提亲了?李玉凤内心冷静的思虑着这个题目,她母胎单身二十八年,如何能够有人向她提亲呢?何况现在都自在爱情了……也没提亲这一说?
刘振华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N市人,现在在他们红旗公社插队,一年后回城插手高考,一起平步青云,最后和身为原配的李玉凤仳离,寻求他所谓内心的白玫瑰。
“城里人有甚么好的?城里人吃不饱饭,连块野菜地都没的挖,头发长见地短的娘们儿。”
李玉凤长得实在太标致了,全部红旗公社十村八乡的,再找不出比她标记的女人了。一双大大的杏眼又黑又亮,含着水汽一样的,皮肤又那么白,她爹是出产队长,常日里都不如何让她下地干活,养出一身好皮肉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