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五妹说要看书了?柳同道,这到底是甚么好书,也借我给看看?”
李玉凤瞅了一眼柳依依脸上的神采,漫不经心的开口,她可不是原文中的李玉凤,除了刁蛮率性,赶上柳依依如许的人半点体例也没有,最后在她的对比下,成了地上的泥泞,让刘振华糟蹋的连庄严都没了。
她笑起来特别都雅,有着一种含蓄的美,跟李玉凤这类土生土长的乡村女人完整不是一种观点。刘振华感觉心口一震,但还是接过她的书道:“感谢。”
可饶是如许,李玉凤投河这件事情,也没瞒住,还是被人晓得了。
王爱华当初嫁到李家来,就是看准了李家的门路,可谁晓得她嫁过来以后,还是苦哈哈的要下地干活。
拖沓机很快就停了下来,这里是大队的晒谷场,边上建了两排的平房,第一排是大队的堆栈和大队委员会,第二排是知青宿舍。
李玉凤看在眼底,两小我的干劲都挺足的呀,这类看似疏离实则含混的模样还挺撩人的,柳依依是城里来的妖精,原文中的李玉凤压根就不是她的敌手。
“谁也别想歇着,现在是夏收的关头时候,我李国基的女儿也不能例外!”李国基内心另有气,说话的声音都高了几分,过了半晌才顿了一下,持续道:“就让玉凤去晒谷场守着,给大师看好堆栈的大门,做好后勤保障事情!”
毕竟刘振华红是全部旗公社知青步队中最优良的同道。
“你先看吧,看完了再借给玉凤。”他把书递还给柳依依,却没有再看她一眼,平常瞥见她那楚楚不幸的眼神,贰内心总有一些动容,但明天却感觉有些腻烦。
李国基从赵家这一起上返来,都已经感觉本身这张脸快丢尽了,幸亏是农忙,大师伙都在田里上工,没多少人瞥见李玉凤投河,不然的话,这闲话只怕已经传出了卫星大队了。
这时候天气已经有点暗了,晒谷场上立着的高音喇叭里播起了全县的播送,女播音员的声音宏亮而高亢,显出勃勃斗志:
在李国基这个出产大队长的眼里, 只要本身的闺女才是可儿疼的,别人对于他来讲, 那都是劳动力, 对于柳依依如许的劳动力, 他另有些看不上眼,以为她拖了出产队的后腿。
李家离这边不远,但因为路窄,拖沓机开不出来,以是就停在了晒谷场上。
“是一本本国名著。”崇高的仙女开口,脸上仿佛还沉浸在书籍的剧情中,她抬开端看了一眼李玉凤,眉心几不成见的皱了皱。她实在不明白,像李玉凤如许空有表面,内心却极度陋劣的乡间女人,是如何获得刘振华的倾慕的。
……
等李玉凤回家的时候,陈招娣已经做好了百口的饭菜。
为了制止在家坐吃山空, 柳依依挑选了下乡,成为一名名誉的知青。
红色封面的《牛虻》就躺在刘振华的掌心,此时却有些像烫手的山芋,他的神采也变得不太都雅,如许的事情之前也产生过好几次,他每次都感觉李玉凤不对,以为她如许做实在贫乏教养和本质,让他对乡村人的印象很难窜改,但现在却明白,形成这统统的启事,实在柳依依也是功不成没的。
李玉凤很痛快的就承诺了,毕竟她是向来没有捏过镰刀的人,这如果一刀子下去,没割到麦子,把本身的腿脚给割伤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但是……作为原小说的女主, 柳依依身上有着奇特的女主光芒, 她就像是一个从天而降的女神, 让红旗公社卫星大队的未婚男青年们晓得, 这世上竟然另有如许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