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名叫凌松,他明天十八岁了,如果叫真点儿说,现在的他应当已经算是青年,算是个成年了人了。
他在乎的是这柄刀,他喜好刀,更喜好用刀玩刀,更何况是家传的好刀利刀呢?如果说他只是一个纯真的刀迷,那都有点小瞧他了。他爱刀几近深切骨髓,自他记事起,这柄家传的狗.腿刀就没有分开过他,仿佛是他的影子普通,形影相随半晌不离,几近成了他身材的一部分了。
靠近国境线上的这一片丛林中,更是多了一股冷冽的肃杀之气,极其诡异地存在着,森冷地覆盖着这一片枝桠纵横,藤条漫布的丛林地区。
气候好得无可抉剔,善感些的墨客见了都要流口水。
在斑斓的表面粉饰之下,丛林内伤害环伺凶恶难辨,各种生命体都在这里勾心斗角,尽情猎食,纵情地遵守着残暴的丛林法例,不时候刻上演着弱肉强食的存亡大戏。
在一块高耸的巨石以后,有一处非常平常的灌木丛。如果不细心看,不详确辨,凡人底子不成能发明,在这一堆不起眼的灌木丛中竟然正暗藏着一名漂亮的少年。
在如许一个猎人堆积的村寨里,只要最刁悍,最英勇,最具有气力的猎人,才气博得其别人的尊敬和尊敬,没有别的能够。比如在一个极度拜金的社会里,只要最富有最有钱的人才气博得其别人的尊敬和尊敬一样。
不然,不但会被全部村寨里的人瞧不起,并且还会被持续当作小毛孩来对待,乃至嘲笑,直到其能用本身的气力证明本身的那一天为止。
实在是斑斓极了。
他明天要猎杀的猎物不是那些温驯的食草植物,也不是某些体型较小的食肉植物。在他看来,即便顺利猎杀了这些进犯力强大的植物,也没甚么值得夸耀和夸耀的,因为这对任何一名极浅显的猎人来讲,都没有任何的难度,乃至能够说,这只是作为一名浅显猎人的根基功。
他此主要猎杀的猎物恰是一种令无数人闻之而色变的植物――狼,处于食品链顶端的狼,活生生的野狼,凶悍凶悍夺目狡猾的丛林野狼。
这也是为甚么他明天不带猎枪,只手持一柄狗.腿刀,就胆敢单独一人深切野狼经常出没的丛林中,近身猎杀野狼的首要启事。
忘我的太阳将本身金灿灿的光芒雨露均沾地撒向了西南这一片广袤而奥秘的原始丛林。清风徐来,千万的树冠随风舞动,婀娜多姿的身躯翩翩起舞,沧澜叠翠,仿佛绿色的陆地。
更让人感到诧异的是,这柄刀冰寒非常,仿佛万年不化的寒冰普通,即便是在夏季最酷热的气候里,也还是能让人感遭到从刀身上迸收回来的丝丝寒意,以及那冷峻非常的杀气。
对于这些说法,凌松老是一笑置之,并不非常在乎,更不会放在心上。
其实在从村寨里来这里之前,凌松早就策画好了。
现在的凌松满身高低都披着自编便宜的丛林假装,屏住呼吸,悄悄的暗藏在灌木丛中,一动也不动,身材与四周的环境完整调和地融会在一起,乃至成了丛林不成豆割的一部分,叫人无从辩白,更难以感知。
四周莫名地温馨,虫不鸣,鸟不叫,统统植物仿佛都认识到了伤害的存在,闪现出死普通的安好。
如果说,这还不敷惊险刺激,不敷以证明他那刁悍的气力的话,那么他还留有后招,另有更惊险刺激的呢!
但是,狼这类牲口,夺目得几近狡猾,凶悍得几近残暴,何况狼具有的确可谓变态的嗅觉,以及对伤害的超强感知力,它们可没有那么好对于,更不会本身等闲奉上门来。
归正村寨里的老辈人说得非常玄乎,神乎其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