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窃梦花都 > 第176章 才子骆宾王

我的书架

凭着一瓶六十五度的原浆酒头,高枫和程咬金几近成了忘年交,俩人觥筹交叉喝的不亦乐乎。未几时,就剩下个瓶底儿,最多也就只要三两酒了。

高枫心不在焉的夹了口菜,放在嘴里满满咀嚼,同时在想如何完成武媚娘的嘱托,将装着她和李治定情信物的螺钿漆器小盒送到袁天罡的手中。

高枫勃然大怒,这货真的给脸不要脸了!

究竟终究证明,活佛算的一点没错,博尔锦因为抗战的功绩,不但被封为中将师长,并且被民国当局例外册封为札萨克,真的成了一个手拿双刀的武王。

这个穿着古怪的秃顶,恐怕来源不简朴啊……必定背景不凡,不然的话如何用得起这类透明的玻璃瓶!

骆宾王鼻孔冲天,嘲笑道:“公然是胡人习性,不知中原礼节。”

高枫本来是个无神论者,现在却真的不得不信赖冥冥当中自有定命。

“现在的东都的民风,时髦穿胡人的衣服?这是哪个番邦的打扮?”一个黑脸的男人看着高枫的牛仔裤t恤,猎奇的插言道。

大唐建立以后,程咬金历经唐高祖、唐太宗、唐高宗、武周,非论风云如何变幻,仍然能全福全寿的故乡伙,那就是个妖孽啊!

或许在外人眼中,程咬金就是个率性放肆的白叟,并且有点老顽童的脾气,而在高枫心目中,这个从瓦岗寨起家,前后跟随过李密、王世充,又在阵前投了李世民。仰仗初创大唐的功绩成为临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

袁天罡,传说中阿谁能掐会算的神仙?

那些胡人从悠远的西方展转运到大唐的玻璃器,大多光彩浑浊,即便如此已经是代价钜万。一个正色玻璃瓶起码要上百两银子。能买得起这类东西的人,都会在家中收藏。而这类完整透明的,绝对可谓是无价之宝,这个家伙竟然用来当作酒器。

高枫方才见过的武媚娘,也是幼年的时候,就被袁天罡鉴定,如果她是个女子,将是个真命天子。

骆宾王手不加点,半晌之间一蹴而就,世人看过以后哄堂大笑。

头一回喝这么烈的酒,程咬金有点顶不住,话较着的多了起来,搂着高枫的脖子称兄道弟,窘的程处亮满脸通红。

程咬金这才想起,这个酒是有仆人,难堪的笑了两声以后道:“犬子和公主前几日生了个儿子,我找了袁天罡阿谁老牛鼻子给孩子算命。我约他在这里见面。”

高枫固然对骆宾王没好感,但是对他的才调却毫不质疑,看着他悠然的墨墨,用狼毫大笔饱蘸墨汁,在乌黑的墙壁上泼墨挥毫。

抨击,必须抨击!

武媚娘在汗青上真的是做了天子,千古独一的女天子武则天!

高枫看到墙壁上的笔墨,脸却气的发青了!

说罢,高枫倒了一碟子酒,一饮而尽算是赔罪,骆宾王却仍然仰着下巴,傲慢的道:“前人云,诸侯近蛮夷,则蛮夷之。中间秃发左衽,清楚是蛮夷!鄙人固然是戋戋之名,也不屑于让蛮夷称呼。”

骆宾王看看高枫的秃顶,眸子子转了转,诡秘的笑道:“本日,我做宝塔诗一首,以飨众位兄台的美意。”

“骆主簿的诗,必是秒篇!”

历经四帝,数十年朝局大起大落,乃至包含了武则天改唐为周,多少功臣老将被杀的血流成河身故族灭,而程咬金却毫发无损。

程咬金和高枫同时哈哈大笑,程处亮窘的脸通红,却连身赞叹:“好酒,好酒,喝过这等美酒,死了也值得!”

舞台上的杂耍演出结束,几个妖媚的波斯舞娘,扭动腰肢跳着妖娆的胡旋舞。

推荐阅读: 三世独尊     乡村小神医     龙女传说     武神皇庭     混在三国当军阀     花都妙手神医     太古玄黄诀     隐婚999天:顾总宠妻上瘾     仙媛     无限搞事系统     终末之龙的复仇     每天都在上法制节目[快穿]    
sitemap